• 12

請育嬰假,發現公司高薪低報 ; 懷孕後,開勞資協調會的經驗分享

非自願離職是一定要想辦法拿到!因為這攸關於未來幾個月的生活 (相信你在短期內要工作也不大可能)

這邊還是要建議一下以後不要不先跟老闆談一下就直接檢舉,溝通不行再去檢舉,這樣至少妳仁盡義至。
1. 由於公司高薪低報, 違法不值得同情, 千萬別撤回申訴, 也別跟公司簽署任何和解協議。
2. 您直接向勞工局申訴或檢舉, 勞工局應該著手展開調查, 若調查屬實, 則可直接開罰, 怎麼還會叫你回去找公司談, 勞工局的態度有問題。可參考下方新聞連結:
(http://times.hinet.net/news/20195595)
3. 您現在正在休育嬰留停, 留停期滿, 可申請復職, 依性別平等法的規定, 公司若沒有法定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你回任, 請千萬別自行離職, 若要依法資遣你, 也是在你留停期滿申請復職後, 提前30天通知你, 並依法給付資遣費。
(註: 法定正當理由須有相當的佐證, 不是老闆或公司說了算, 也就是說要構成正當解僱事由, 沒那麼容易。)
4. 由於您在留停期間懷孕, 故在您申請復職時, 依性別平等法的規定, 亦不能任意解僱或資遣你, 在您生完小孩之前, 都可以繼續待在這家公司。若公司解僱或資遣您, 則可起訴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請求自解僱時起至判決確定期間相關於薪資之損害賠償, 並要求復職。參考下方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2/821065/)


現在您處於優勢地位, 所以:
1. 若要和解, 請談到您滿意的條件, 有任何不利您的, 都可以要求修改或刪除, 否則拒絕和解。(但我認為亦沒有和解的必要)
2. 千萬別踏上自行離職這條路, 因為您自行離職了, 對於您懷孕期間及生產後法律給您的保障都沒了, 而且台灣的公司對於孕婦、產婦是非常不友善的。


raymazda wrote:
請問您的本薪就是直接55000嗎??


BeckGTI wrote:
迷思就在這邊, 我是不知道 ( 因為妳也沒講 ) 你是甚麼樣的工作性質~
我這麼和你說好了, 我老婆也在育嬰假中, 她是業務~ 投保薪資一樣是大概只有35000左右~
但是, 如果要把業務獎金, 全部年所得去除12個月, 她的月薪至少有83000左右~
但是那叫做業務獎金~本來就不是投保薪資~當然, 你那個6個月的所謂6成薪就是用投保薪資來計算~
所以你要把話老實講清楚, 薪水55000的結構是怎麼算出來的? 直接就說是公司低報, 這樣不太對的~



是的,我每個月的經常性薪資
進來這間公司前就是談好這樣的薪水,
就是55000,

老闆娘也拆成很多項目,
久任獎金10000,伙食費2400.....
所以原本還說頂多調到42000,
我也差點被唬,

但是我問過勞保局,只要是每個月都有固定領到,
就是要含在投保薪資裡,
所以我的勞保投報級距應該是45,800(已是最高級距)
勞退6%就是55400(只能多不能少)

以上就是我這陣子
做功課 打電話 上網苦查出來的資訊,
我也不想冤枉雇主啊!

會先自殺, 因為自己的無能竟然高薪低報

這樣會下地獄的事怎麼可以做呢?

白眼??抱歉, 我只有寫輪眼

TPF1975 wrote:
如果你自已是老闆,
遇到像這種員工,
你會怎麼做 !?
白眼都翻到後腦去了先…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你的公司不大
說真的
你這樣懷孕又休假又懷孕又休假的
公司要另外聘人 然後等你要回來再資遣他?? 然後再聘人 再資遣?

你該擁有的 就去討回來
這是法律給你的權利

老話一句
如果各位覺得少子化問題嚴重 要給孕婦好的待遇
那就全民加稅
拿這稅金去養孕婦
老闆也會樂於聘用孕婦
台灣勞工市場會如此缺乏競爭力

看來不是沒有原因的
奴性啊奴性,別再來了好嗎,你真的是害人不淺耶
Sharon0625 wrote:
主題:請育嬰假時檢舉公司以多報少 然後又發現自己懷孕....

我4/1開始請育嬰假,請到9/30,
(請第一胎,未滿3歲前,公司任職滿6個月都可申請)
發現公司以多報少(高薪低報),會影響我的育嬰津貼,
6個月共差了4萬多,
所以我去勞保局檢舉,以為可以調整,
但是勞保局回我請育嬰假就是凍結勞保,除非復職才可能調整(淚,

我只能跟公司協商,
這時我又發現我懷孕了!
想當然老闆娘一定很不爽,所以找我去談,
念了我一堆說勞保有問題為何不找她談,為何直接要去檢舉...
(之前有同事有檢舉過,她不爽到爆,一直唸到對方離職,
全公司都有高薪低報的情況,但沒人敢說話)

老闆娘是願意賠償我的育嬰津貼跟勞退6%的差異損失,同時要我趕快撤銷勞保局申訴,
我原本想要同意,但是內有一條
"本和解書簽立後,乙方不得對甲方就上列勞資爭議再作請求。"
因為我懷孕,
我日後可能被資遣的失業津貼跟生育津貼都會受影響,
所以我怎麼可能簽得下去!?
今天就是撤銷申訴的最後一天了!

老闆娘已經擺明要我自己離職,
公司已經不缺人,
就算懷孕,我也不強求回去,
只求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
但這失業津貼的差異損失我應該可以跟公司求償吧?

所以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人,
是否去申請勞工局協調會比較能夠解決我全部問題?
我若沒有取消勞保局以多報少申訴,公司會有甚麼影響?會影響到協調結果嗎?

PS.我檢舉高薪低報之後,
全公司員工離職前,老闆娘都有補給他們勞退6%的差異,我想我也是間接幫到其他同事!
(這個月就走了5個人,公司總共也才12個人,
其實公司問題很多,但是這跟今天要討論的事沒有關係)


Sharon0625 wrote:
2017-12-07 16:29 #88

我是版主,我來更新最新進度

~文非常非常長,僅想幫助守法的弱勢勞工(尤其是孕婦)
遇到惡劣雇主時該爭取自己權益的經驗分享,不喜勿入~

請先看了我的第一頁最初的發言文章後再來看這篇,
這件勞資糾紛已經經過8個多月,
今天已是12/7,昨天開完勞資協調會,終於告一段落,
雖然尚未完滿落幕,但是結果我已很感謝,
現在我已經懷孕快36週了!期間發生相當多的事情,
我來依據時程來更新最新進度,

當初3月底我去勞保局舉報雇主勞保以多報少之後,
雇主才不得已5月主動跟我談和解,賠償我短少之金額,
雙方簽訂和解書,我請雇主拿掉以下這條我就同意撤銷對她的舉報,
"本和解書簽立後,乙方不得對甲方就上列勞資爭議(這裡指的是以多報少)再作請求。"
(幸好我當時有問法扶律師,堅持刪除,才不會影響我日後的勞資調解)
當時雇主就表明不希望我回去公司上班,
我說外面沒有公司會用孕婦,我本來育嬰假結束就可以復職,這是我的權益,
雖然我才懷孕一個多月看不出來,但是基於誠信問題我已經不能另外找工作了!
而且妳將我勞保以多報少,我之後的生育津貼或是失業補助都會有短少的問題啊!
除非妳將我的勞保調整為正確投保金額,我的權益才不會受損,
為了怕有日後糾紛官司,當下我有錄音,也很老實告知對方
(自保動作是一定要做的,幸好我有錄音,因雇主後來的動作真的不想讓我回去)

育嬰假即將於9/30 結束,公司對我不聞不問,
9/18、9/21我就發信問公司可否回去復職?
果然不出我所料,石沉大海,
所以我就在信中告知對方,因不知公司是否同意讓我復職?
若是要依勞基法第11條要資遣我或是要調動職務,也應該於30天前告知,
但是公司完全無回覆,我就視為可以回去復職,但為維護我的工作權,
只能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糾紛協調會,

所以我9/20去勞工局填申請書,
(勞工局的人說不用等到10/1才申請,可以早點來申請)
主張公司對我發要復職的信無回覆,所以不知可否復職?
且我目前懷孕6個月,無法另外求職,要資遣我也請依法資遣,給我資遣費及10天預告工資,
以及補償因勞保以多報少造成我的生育津貼、失業補助短少的部分,
我就會同意被資遣,
並於9/26發存證信函先爭取我的工作權恢復僱傭關係,
(我必須先回公司復職才能談資遣)
如果日後要跟雇主對簿公堂,
申請完勞資協調會,一定要發存證信函,這很重要,
感謝勞資達人:阿星的文章及協助
http://blog.xuite.net/fredniu/twblog/134200114

當下我只想被資遣,結束跟這間公司的孽緣,
但是我必須先回公司復職才能談被資遣,
這間公司終於在我寄了存證後,
9/27才回信給我,她確認我們雙方的僱傭關係之存在,
只是她沒有義務要回信給我,10/1休假,請我10/2自行復職...
請問~我沒有公司電梯卡、門禁卡、員工識別證,我要如何進去公司?
天天去按電鈴嗎?我不能跟她確認我可以回去上班及工作內容嗎?
基於以上,本人合理"懷疑"她存心刁難不讓我回去上班,
想讓我自動曠職三天的方式辭退我,
因為我這胎懷孕裝況不是很好,上班是山路,所以我無法天天去公司按門鈴,
(也幸好我先確認彼此之僱傭關係,我才能依法要求我勞工及孕婦身分的後續權益)
在我收到信後,我也在同日回信說我10/2會回去上班,
但是善意提醒要請她10/1就要趕快調整我正確的勞健保投保金額,
以免造成爭議及投保空窗期...
(結果,9月雇主還是沒主動調整,非得等到我10/2復職才去調整,勞保局作業時間要次月才生效啊!
所以導致我11月才是正確投保金額,真的合理懷疑她就是不想讓我回去上班....)

總算,10/2回到公司上班,公司員工只剩下一個老員工,其他7個全部新面孔,
半年內人都跑光光(這件事她也可以怪我...晚點會提)
一回去發現我原本的工作也有人在做了!
老闆娘也說新員工表現相當優良,薪水又不高....
講一堆不是重點的,就是想讓我難堪,
還要副總叫我上網查公司電話,亂槍打鳥的打電話到各大公司福委會推銷公司產品,
卻沒有給我任何資源...(對行銷有點了解的也知道這根本是刁難的工作內容)
老闆娘表面說體諒我是孕婦,所以讓我坐辦公司打電話推銷,不用到處跑,
但是馬上給我業績壓力,還要簽署業績達成同意書,

為了能早點結束與這間公司關係,我也釋出善意,
我說我無法同意簽署任何業績目標,而且這跟我當初進來的工作內容完全不同,
目前我的工作有人在做了,她也做得很好,
而我這胎懷孕從初期到現在都有不定期出血的狀況,所以我會請安胎假,
我知道常請假會對公司經營上有困難,
只要請公司開非自願離職單給我,依法給資遣費、10天預告工資,
並且補償我生育津貼、失業補助因以多報少短少的部分,
我就同意被資遣,
老闆娘說她考慮看看,
我說明天我產檢會請假,同時我會請安胎診斷證明給公司,
也告知老闆娘,安胎假依照勞基法等同病假是給予半薪,她說她沒聽過甚麼安胎假,
我說請她要去了解安胎假的計算方式,
至於我9/20申請的勞資調解申請書,因為我已經回來復職了!
所以我會去申請取消,請她趕快做決定,我也不想給公司帶來困擾。

當天坐了2班公車後回到家,肚子果然宮縮頻繁很不舒服,
在壓力、奔波情況下,隔天果然出血!
我就請診所開的宜在家休養的診斷證明,
因為情況斷斷續續沒有好轉,我就持續請安胎假,
診所一次只能開2周~10月中,我10/17也無間隔的持續請安胎假的診斷證明直到10/30,
10/17也都有發信提供診斷證明影本給雇主,
並告知我10/31會去公司詢問我的工作後續,
並且非常"雞婆"的告知我可以接受11/1被資遣、並下載非自願離職書給雇主用印給我,
因為當下我真的覺得請安胎假對公司造成困擾,而且公司還要依法給我半薪,
我這間公司也沒有做多久,家人、部份朋友都要我跟公司趕快談好資遣的事,
才能安心待產休養身體,領失業補助經驗壓力才不會那麼大....

10/31再去公司一趟,順便將產檢收據、安胎診斷證明正本都交給公司,
但是我一樣得不到老闆娘任何承諾及決定,
她說她也不敢資遣孕婦,我也跟她說這是我同意的,
只要妳願意賠償我的損失、給我資遣該有的,我就會簽和解書,
有了和解書我也無法反悔啊!
但是她只有推託會再跟老闆討論,11/3前會給我mail答覆,
那時我還傻傻的苦苦等,結果她還是騙我,我還是未獲得任何回覆....

登愣~~~~~酥不知,原來老闆娘早已打好算盤,
我的好心被狗咬,復職後,我做任何動作都有告知雇主,也處處替公司想,
但是我竟然在11/5收到勞工局給我的調解函要我指定我的調解委員,
原來她10/24就已經去勞工局申請調解,沒有告訴我這件事,
其實這也是她的權益我無權管,但是她表面一直說考慮看看資遣,實際卻是小動作不斷,
覺得她真的是完全無誠信可言,

我揉一揉我的眼睛一看,這一看真不得了,
公司資方竟然去勞工局指控我
1.薪水高但工作業績表現不佳
2.說我在公司FB粉絲團毀謗公司
3.還造謠煽動員工離職,造成業績下滑
4.復職一天就請安胎假,要求安胎假、有薪假期間減少主管津貼等等
所以主張終止勞動僱傭關係、裁撤我主管津貼$12,600

當下我看得火冒三丈,根本是對我的工作能力侮辱、扭曲我的作為、並對我人格上的批評,
萬一下一間工作公司看到這內容或是調解資料被流傳出去,
不究事理的人還真的以為我是這樣的員工嗎???!!!
當晚我氣到睡不著,幸好孩子沒氣到生出來,
(幸好我這胎孩子很堅強陪我經過好多風風雨雨)
面對這樣的不實指控及誇張內容真的不知道雇主怎麼寫得出來、勞工局怎麼可以承辦?
但是說實話,當下也真的心很慌,非常無助,
我從來沒有開會,面對這樣不實指控,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只能不斷的一直上網看勞資糾紛的案例、查法條等等,
跟先生也為了這件事吵了好幾次架,
整個家裡烏煙瘴氣,內心一直鬱鬱寡歡,
這時真的覺得自己就像一個正在溺水的人,
誰可以真正站在我這一方,替我說話,給我強而有力的援手???

這時我跟寫「勞資爭議 不看會哭」版主阿星連絡上,
(他現在只接受懷孕勞工和職災等比較弱勢勞工的諮詢)
阿星並推薦我直接與他的師父聯絡,登門求教
他教我該如何攻防及準備相關資料,
尤其要我再去大醫院申請安胎診斷證明,
因為怕對方會攻擊小診所會隨便開診斷書,
(期間我依然持續請安胎假都有診斷證明給雇主,但都是我產檢的婦產科診所)
11/25我就去大醫院,醫師看我宮縮狀況,
也開了診斷證明註明"宜休養到生產前",
12/1我也將這診斷證明mail給雇主當請假依據。
(現在來看,幸好這點我都有做到)

期間我也打電話問法扶免費諮詢電話,給我很多協助,
大家要可多利用,只是有時電話不太好打,
http://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3510
其中一位律師講到一點重點,點醒了我,
她說:
雇主指控妳的事情,是否都發生在妳請懷孕前?
所以可以合理懷疑公司想要終止僱傭關係是為了逃避2個月有薪產假,
而且安胎假本來就不可以減薪,這是違反勞基法的,
一聽律師的話,心中才踏實了下來,
然後我查好相關法條,
將產檢、診斷證明、雙方mail往來資料、勞保投保資料、
之前雙方的和解書等等全部相關資料都準備好,
就我對這位老闆娘的了解,
她真的甚麼話都會說,常常顛三倒四,捏造事實等等,
所以我要特別的小心,準備周全。

因為我的勞方委員突然身體不適要身體健康檢查,
他也跟我道歉,這種事當然無法控制,
所以我請他以身體為重,我的案子應該不會太複雜,請他安心檢查,
勞工局承辦人11/30跟我聯絡,
一時之間,我都沒有認識的委員,不知要找誰?
所以我跟承辦人說,
我要求換一位懂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女性,請他幫我指派,
(現在想想,很感謝勞工局承辦人指定了一位相當稱職有正義感的調解員給我)

終於來到決勝的一天,
12/6
我自認有信心可以單獨赴約,畢竟於法我都是站得住腳,
雖然我先生有心要陪同我去,但他早上有重要會議,
我請他以自己的工作為重,畢竟他的工作現在是家中唯一收入來源,

我提早半小時在一樓平靜心情,孕婦真的很容易情緒激動,
等到時間快到前10分,我再進調解室,
我的調解委員是位女律師,主席也是位律師,
資方調解委員是調解理事長,
他在開會前先跟我說明,之前曾經幫資方協調過,所以有認識,要我不要在意,
我說沒關係,我今天的主張、要求都是依法有據,大家就事論事,秉公處理。

資方說塞車遲到20分,這時委員們對資方的印象就不太好,
畢竟申請人是資方阿~自己卻不重視這個會議,
這期間主席跟我的勞方委員大概把我的案子了解一遍,
開會時間比較突然,他們沒時間吸收,前一天才拿到資料,
我的勞方委員用很短暫的時間快速了解我的案子,
針對雙方爭議發生的時間點,對方指控我的內容,
她的頭腦非常清晰,非常快進入狀況,
雖然表面看起來很理性冷靜,但是一發言就條理分明,頭頭是道,
主席也是,私底下還說,
這個案例萬一記者看到勞資協調會竟然要求終止僱傭關係、安胎假要求減薪,不就馬上上新聞了?!
我聽到後內心突然一點都不緊張了!也有譜了!
我應該可以依法要求我的權益

大概10:30前會議開始,主席先請申請人資方陳述主張,
資方出席代表是老闆娘跟一位只來2天的新進人資,
她甚麼狀況都搞不太清楚,老闆娘就要她發言處理,
現場狀況就有些混亂,因為老闆娘會一直打斷亂跳,
所以我盡量依實際情況打出來,

資方人事問我安胎假請到何時?
我說我最新的安胎診斷證明是11/25請的,
醫院建議我休養到生產前,
老闆娘馬上說我沒收到,
我立刻說"我有印出mail往來紀錄:12/1郵寄",馬上拿給對方看,
同時也將全部11、12月產檢、診所醫院診斷證明正本都交給資方當作請假依據,她們也無話可說,
結果資方人事就說:好,我們公司一切依法行事,那彼此僱傭關係仍然存在
(我突然覺得有些傻眼,妳的員工自打嘴巴,我只好順理成章繼續當妳員工),

接著老闆娘就說:當初妳10月自己要求說要讓公司資遣,
還寫mail給我非自願離職單,那妳到底現在想要要求甚麼?
我說:的確,我10/2、10/31回公司的時候都有這樣要求主張,
可是等很久都得不到妳的答覆承諾及賠償,
但是我卻在11月初就突然收到勞工局要求開協調會並對我不實的指控,看到時我真的很氣憤,
既然妳們已經承認你我之間的僱傭關係之存在,我的安胎診斷證明也都提供了,
所以我就請安胎假請到生產前一天,
那我就依法要求56天全薪產假,然後接著請半年育嬰假然後我會自請離職,
(這句話是多講的,蠢)
但是我要求公司因勞保以多報少(11/1才調整),造成我生育津貼、育嬰津貼短少之部分要補償給我,
以上!就是我的主張要求~

當下老闆娘非常生氣"是妳自己說要被資遣,妳看看這裡還有妳發的mail,
妳現在請安胎假沒當主管,我為什麼要給妳主管津貼,委員你們說說,我不能調整她的薪資嗎?"
然後主席就問我"你們雙方有簽訂任何定型化契約或是業績達成的契約嗎?我說"從沒簽訂"
再問"每個月薪水是固定月薪資嗎?"
我說"當初雙方談好的條件就是固定月薪5.5萬,業務將金還另計,總經理有發line給我"
但是line的資料我要再找一下,但是我有每個月薪資單"
所以我就不用再跟那個不理智一直轉圈圈的老闆娘多說甚麼,
因為全部的委員幾乎都幫我用法條說話,
說安胎假減薪就是違法、固定月薪制拆成再多項也是不能減薪.....

連對方人資也是幫我說話,說公司一切依法處理,還問我生育津貼、育嬰津貼短少之部分要試算給她,
我說我無法給你,因為我不知道我何時會生產,這會影響到補償的金額,
老闆娘這時在旁對人資使眼色並小聲說"老闆說不要給她這個賠償"
我跟勞方委員同時都聽到了!我就跟我的委員說"沒差,到時她要是不給,我也直接找勞保局了!"
萬一她再度自尋死路,我想直接給他教訓,讓她直接被主管機管罰錢,
我不想再開一次勞資調解會了!她知法犯法太多次,我也給她很多機會了!

接著討論到安胎假薪水是半薪30天這部分,雙方是有爭議的,
因我曾經問過勞工局的人說安胎假該如何記薪?
勞工局的回說:安胎假等同傷病假,可以請30天半薪,超過30天就是無薪病假,
如果是月薪制的人員,是不能含例假日,假日是要全薪計算,工作日半薪計算,
所以我算我10月我應該才請17天,11月還可以請13天(不含假日)
但是資方卻認為安胎假是含假日,所以我已經請了28天,11月只剩下2天安胎假,剩下就是無薪安胎假,

關於這點委員們也不是很懂,現場也沒有勞工局的人,
而我並不是很在意半薪安胎假的計算方式,
因為這對我來說是多的薪資,不是我的主要訴求,所以我不想去跟資方計算跟計較這些,
不然這個會開到下午都還在開,老闆娘一直唸個不停!我只想趕快結束這場會議。
(如果有人想要了解安胎假半薪的算法,麻煩請自行詢問勞工局並找好法條對資方說明,
抱歉!我幫不上忙,我沒有做這個功課)

至於資方還說我在公司FB粉絲團毀謗公司、還造謠煽動員工離職,造成業績下滑,
因為內容實在太誇張也無憑無據,我實在懶得打在這裡,
會議中我只用一句話答覆"均非事實"
主席也很簡單扼要打在會議紀錄裡,就回覆這兩個指控,
資方看了說"沒關係,我可以訴諸法院,她一直在公司造謠以多報少造成員工離職、還到處"說這個說那個"......,
聽到這我就忍不住了!請問妳說指的"說這個說那個"是甚麼意思??
連我的勞方委員這時也動怒,拿出律師風範"妳現在的說詞很像在不實指控並恐嚇,主席,我不希望在調解會上聽到這樣的說法"
實在大快人心又相當感動,
當下我在我的筆記本上對我的勞方委員寫了6個字"律師,非常感謝"

若資方真的想要拿這兩點告我,
就請她費心找願意承接的律師,然後去辛苦的舉證再來告我吧!
這我願意奉陪,我也可以跟她求償毀謗賠償!
但是我當下也沒不想說甚麼,畢竟若要告也是之後的事,我已經不想節外生枝

接著資方人資提出要我在請產假期間接受公司新進人員的電話或是mail諮詢,
我說:有人規定一定要嗎?我是請假期間耶!
資方人資說:有人規定不行嗎?
這時委員也沒有說話,我想就不要堅持"好,但只能說我"盡量",我半夜要醒來餵奶好多次,
白天可能都在補眠,我不能給你保證一定接電話"
後來我發現會議紀錄上,主席自動幫我寫mail回覆,沒有寫電話,我也很感謝,
因為我怕對方來奪命連call這一招,讓我坐月子無法安心休息~

最後資方一段話,連主席律師都生氣了!
因為調解紀錄要給大家用印,今天調解才算完成,
資方要求加"她不是說同意育嬰假後回來就要自請離職,為什麼沒有寫在上面?
這樣協調內容都不算數嘛!誰知道她又會不會回來跟我要資遣費甚麼的?"
主席說"這是她個人承諾,但是我不能寫在協調紀錄上,因為這是法律付給她的權益,
她本來就可以回來復職,但是你不能現在就要求她未來離職,這是違法的,寫在上面,我會被勞工局檢討,
妳公司也會被勞工局徹查的..."
結果她又在這裡打轉5分鐘,連我都受不了說"好",是我蠢,我不該說這句話的"
主席再說"她(勞方)不懂法律,所以她才會說這樣的話,妳也不懂法律所以妳也才會這樣寫申請書啊!
今天如果這樣交出去,連我也會被勞工局檢討,以後不能再當調解委員了!"
講到最後,主席氣的聲音都顫抖了!
而勞方調解委員也對我說我把話太早說死了!
但是我回她說,"但是我真的不想再跟她有關係了!可以顧小孩8個月很夠了!
育嬰津貼也不夠我用阿!我的人生也該往前走了!"
這段經驗給有需要的人參考,不利自己的話不要太早說出口啊!
若是下定決心,自己知道就好了!

好,落落長,
我的勞資調解成功,是朝我希望的方向和平圓滿落幕了!
雙方達成的協議有:
1.建議雙方維持僱傭關係,勞方得請安胎假直至生產為止,生產後資方應讓勞方請8周產假,
產假後勞方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資方亦同意其申請留職停薪。
2.建議勞方於請假期如有新進人員有問題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勞方諮詢時,勞方能予與協助回覆。
以上

雖然我之後還是要跟不懂卻要主事的雇主周旋後續,要產假薪水、要求補償生育、育嬰損失等等,
但是我已經得到最好的結果了!

在這場看似鬧劇的協調會上,非常感謝各位委員對我的案件秉公依法處理,
大家都是拿法條替我說話,絕無偏袒,讓我能夠心無旁鶩放心待產了!
尤其是勞方調解委員,懂得何時該出手時發言,當資方在"練肖話時"
我們倆能有默契地安靜滑著手機,

謠言止於智者,妳在這裡歪理說得越多,口沫橫飛,看似非常委屈,
把我說的就像十大惡人要巴著妳不放,居心叵測、害妳、害公司,千錯萬錯都是我不對....

妳說公司倒楣請到我,而且孕婦最大動不得,
何嘗我不也是瞎了眼竟然好好的百大企業已經做了四年而不想待,
相信妳老公的給我的願景、想學新東西、想上課才進了這間10個人不到的小公司?
幸好薪水當初沒有談低於我的平均月薪,不然我現在應該窮到要欠錢生活,

其實要講委屈真的都講不完,妳有妳的立場,我也有我勞方的立場,
但是老闆娘那些不懂裝懂、刻薄的言論,
只是讓大家更清楚妳是一位甚麼樣的雇主,這是一間甚麼樣的公司!!!

其實我要求的,全部都是勞基法、性平法給予我的權益,
但是雇主就是用投機取巧、規避心態對我,甚至還惡意攻擊我,
我不得已才一步步採取保護自己的方式,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一個工於心計的人,我很懶,現在只想好好安心生個孩子好嘛?!

今天妳不來逼我、害我,我絕對不會這樣拿法條法規來說、來動作,
雖然花費很多時間、精力,周遭親人、朋友的反對或是不理解,

這條勞資糾紛的路走得很孤單很艱辛又漫長,
但是我堅持對的道路,據理力爭,維持我的自尊,不允許資方對我人格的侮辱,
我終於獲得初步的正義~~~~

但是我有預感,我的現任雇主,
這次協調會一定開的相當相當的不甘心,
(我都替那位那位只來2天的新進人資擔心,老闆娘原本只想叫她在協調紀錄上簽名,
她想裝死,還是資方調解委員說申請人是她,她才不得已乖乖簽名)

將來她可能小動作會不斷,或是推翻協議,或是訴諸法院等等
我無法預料她的下一步,
(畢竟她不是正常人的想法,看這次協調內容就知道,
自己把想要違法的事情寫在申請書上,我能夠說甚麼呢?)
我只能坦然以對,並相信~
不義之人必自敗~~~她終究會有她的報應!

打了那麼久,除了想發洩一下心情,分享經驗,
我更想要幫助跟我有同樣遭遇的守法弱勢勞工,
(我的信箱真的有好幾個跟我同病相憐的人來安慰我、教導我、協助我)
今天換我有經驗值了!我也可以用自身案例來給大家參考,
希望把力量、把支持分給需要的人,
如果你是酸民,可以不用留言了!
我接下來要去生小孩、顧小孩,我沒空上來看留言,
至於想要諮詢的人請原諒我目前無法提供意見,
請妳們善用網路資訊、法扶、勞工局、勞保局等等,

而我文中沒有提到任何公司名稱及大名,請勿自行對號入座,
若有提到,那我就是有詢問本人可以同意曝光的喔!

希望不要再來一篇part3!

感謝分享
TPF1975 wrote:


如果你自已是老闆...(恕刪)



樓上的說的太好了⋯⋯如果你是老闆呢??
台灣的老闆都該死,公司賺錢要發紅利,賠錢了員工有沒有要贊助,賠錢了還不能隨便倒閉,勢必要把私人財產賠到一圓不剩才行(復興航空)
樓主我想你當初沒跟老闆溝通直接去投訴應該就有考慮到後果了吧? 後果就是撕破臉拿錢離職.
如果公司要把你當初投訴的高薪低報價差, 勞退價差都補足給你, 我覺得其實已經夠了.

現在你要求公司要給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
我認為老闆的手段很多你真的要考慮是否繼續爭取下去?

因為你如果自己不離職
那就繼續工作, 反正越是到懷孕中後期你體力越差, 心思都在肚子裡的小孩身上, 老闆可以有很多藉口因為你工作態度不佳開除你.
而且我懷疑你是否有辦法在公司撐到那個時候? 懷孕上班還可能每天要跟老闆鬥. 真的跟你說老闆的"合法手段"很多.

你要找律師, 一般公司不會怕你這些, 除非你老闆是比較膽小懦弱的人.
員工敢請律師難道公司還出不了錢請律師嗎?
你要資遣費, 老闆可以說那請你繼續上班.
走法律程序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
這種事一般都是調解, 如果調解, 老闆就請你回來上班將來再想辦法開除你就好了.
高薪低報的損失即使賠償不會很多錢, 但是大家如果要告到底, 出庭/準備資料, 光耗這些時間, 將來你會知道一點都不划算.

至於上面有人說勞保局/勞工局調解之類的話.
我只想跟大家說, 不要誤以為調解的時候官員會袒護你, 官員就是中立很制式的調解, 不成功一樣你們自己訴訟解決.

而且你這個不是甚麼知名企業, 立委跟媒體不會有興趣. 這種事每天太多了.

就像很多人有消費糾紛就找消保官一樣.
消保官就是調解
大企業會怕商譽受損會出席
小店家沒有在管你的, 他不出席不接受調解你又能怎樣呢?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