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提前告知離職,公司要求提前走


gary1016 wrote:
有些人的格局一輩子...(恕刪)



十分贊同,我也覺得沒什麼好爭的,
我也算是在公司當義工的,月休四天不支薪,
一個月就那5萬多真的沒什麼好爭的...
能學到東西才是真的,
絕對不要為了錢工作!
ss15911 wrote:
我想請問,我於106/6/3在公司剛好待滿3年,公司需給予14天特休假,我在4/27提出離職告知於6/22(包含特休結束工作),公司卻要求在提出日第30天(10/06/27)就結束工作日,導致我損失14天的特休及6月7天的假日,這樣資方有違法嗎?算資遣嗎?


先說結論:公司的要求「沒有違法」,但你「不用答應」。

參考下面網頁

http://www.hr.org.tw/qaView.asp?id=498

更新:下面這段是我搞錯了請忽略就好

再說檢討:你可以在6/2號提離職說6/22號走(未滿三年只要提前20天),再預請6/3滿三年的14天特休就好
這是對的
樓主不答應的話
公司要樓主提早走就只能照法律程序
那就是資遣樓主

isamuplus wrote:
先說結論:公司的要...(恕刪)

ss15911 wrote:
我想請問,我於106/6/3在公司剛好待滿3年,公司需給予14天特休假,我在4/27提出離職告知於6/22(包含特休結束工作),公司卻要求在提出日第30天(10/06/27)就結束工作日,導致我損失14天的特休及6月7天的假日,這樣資方有違法嗎?算資遣嗎?

因為之前與公司有不愉快上過調解會,感覺公司這次故意要弄我 淚淚


若公司硬性強制要求的話,我應該如何自保?


4月27日提6/22離職,6/3才滿3年。你也太會算計了。

既然你會算計,公司就不會算計?

都與公司有不愉快上過調解會~還能好聚好散嗎?故意弄你也剛好吧

不知道你的職業別會不會圈子很小,別自己在業界把名聲搞臭了~
Wind_Halbert wrote:
這就是想占便宜數學...(恕刪)

沒想到數學沒算好被打臉?!
不過已提離職 已無法挽救 哈~~
http://www.flickr.com/photos/92062450@N06/sets/

harker633 wrote:
4月27日提6/22...(恕刪)


台灣職業圈 很小

這點我是很贊成

尤其又有媒體

我個人經驗 15年前做餐廳

只要我不做餐廳 都不會遇到

一但我做餐廳 就會常常在下一家 遇到之前的同事!!

樓主如果年輕

這點要多想想 尤其以後台灣又少子化!!

競爭更激烈!!
員工不同意提前離職
公司是無法算計的
除非拿出非志願離職書給員工簽屬
但這要付資遣費

奇怪, 怎麼這棟樓都在為公司講話?
難怪台灣人家說是慣老闆天堂
我比較想知道是哪個公司想把自己名聲弄臭.
寧願冒著非法解雇的惡名也要這樣凹員工
要知道想要員工提前走是要付出代價的

harker633 wrote:
既然你會算計,公司就不會算計?
勞資雙方機關算盡,
資方出此招也是剛好
你會算老闆更會算.
合情合理收場.
結案
這也是相對的吧
既然圈子小大家也都會知道
哪一家餐廳會在員工離職前搞員工
這種餐廳很多
出名的上新聞的也一堆
最近上新聞的台中那個就倒了

真的不懂這種有什麼好凹的
一切按照法律走很難嗎?

tsai5059999 wrote:
台灣職業圈 很小這...(恕刪)
告官!比較快.....

ss15911 wrote:
我想請問,我於106...(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