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63 wrote:小弟現任職採購 ,有時會和廠商一起應酬 .順便出入酒店結交感情....(恕刪) 任職採購的大忌.在我公司, 廠商送禮, 一概不准收.你吃個飯就算了, 是誰告訴你結交感情可以去酒店? 去酒店是要結交什麼感情?
我覺得人家是好意提醒依我對刑法背信罪的了解,人家真要搞你,背信罪大概跑不掉如果在公務員的話,已經貪污治罪下獄了民營企業比較不想得罪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自已想想,上酒店一次三萬五萬,你會天真到認為這樣沒問題嗎?想全身而退,快點跟老闆自首,或是快點辭職走人如果你是老闆的兒子,以上都是廢話可略過
53963 wrote:小弟現任職採購 ,有時會和廠商一起應酬 .順便出入酒店結交感情.但是不是每次都吃喝廠商的. 有時我也有出錢 ,...(恕刪) 一般公司都有人事規章跟廠商上酒店是否是公司所允許?是就天天去也不用怕啦不是的話?不趕快找頭路還想告誰?這位採購知道什麼是肖像權嗎?不懂趕快去估狗
身為採購要跟自己的老闆很熟上酒店怎麼可以沒找老闆一起當你老闆都可以跟你一起摸奶的時候又何必害怕別人會威脅到自己老闆都知道你在做什麼也相信你只會摸奶 不會背後搞他那那些背後搞你的人 自然也可以從老闆身上得知死的反而是那些喜歡背後捅人的小人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們公司也是零件代理商,但是金額通常都很小。所以對於這種避嫌的事情往往忽略。雖然與客戶交易金額不大(五位數以內),但是我們公司卻很愛送東西。(公司有的是錢...)有一次,公司又到處發隨身碟,結果客戶嚇到用當日配送回禮品他們說不能收受任何禮品,我想都是為了避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