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時是拿命去拼的,運氣差一點的,連命都沒,且台灣法律太軟,並不能給予「公道」,罪犯頂多關個幾年,就出來趴趴走,而賠償更不用想,通常罪犯名下沒財產,只有爛命一條。我堂哥就是被歹徒殺死的警察,死的時候,還不到30歲。
sandy max wrote:警察很吃地點市區的...(恕刪) 是呀,所以受訓時成績相對要名列前茅,才能優先搶爽缺...我朋友就是外面做一做,30歲再去警察特考,有準備一段時間,但受訓時成績名列前茅,所以能選到相對偏遠的車站當鐵路警察...爽不爽缺? 爽缺呀,但是相對的沒有什麼升官的機會,不過你不是警大科班上來,也很難升拉,也沒有什麼啊哩阿雜的加給,很像薪水穩定的文職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