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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解決方案.請版主刪文


肉粽伯 wrote:
求助!!!各位01...(恕刪)


去申請保護令吧!申請通過後該鄰居如果再進入你家就可以抓去關了!

tblakecn wrote:
看來這位對手異於常人,或許也該醫院鑒定。...(恕刪)

看看可不可以直接把他強制送醫
送精神病醫院綁一次應該就學乖了
如果放出來再犯,那更好,有強制就醫記錄,再綁

肉粽伯 wrote:
求助!!!各位01...(恕刪)


單方面的說詞
我抱持懷疑的態度

沒有兩個銅板是發不出聲音的
請公布完整的錄影實況......

準備炸雞排可樂........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肉粽伯 wrote:
我很怕他明天後天又跑來.背後藏了1把刀.我們家就毀了...(恕刪)



把你們家毀了
一定又是有悔意可教化
台灣已經沒有死刑了
很多罪犯的行為就是 司法恐龍平日所慣養出來的
在此先送您一句話:請節哀!
沒辦法~因為這裡是

touchboxs wrote:
看看可不可以直接把...(恕刪)


如果真的是精神疾病,通報送醫院其實是蠻好的選項,相對於K他或是法辦他。
其實我個人是滿同情精神疾病患者,他們的大腦就不一樣呀,就好像gay天生就不愛異性一樣。
“天生的”或是“後天撞壞的”大腦都很有可能導致行為思維異常。


重點在於你們的態度
一直都是叫警察來,而警察無作為
所以惡鄰才會軟土深堀
所以~~~
要跟著狠
菜刀,棍子拿出來
你要嚇我,我不怕你
了不起打他一下,讓他痛,知道你不能惹,就縮了
打了被告頂多賠錢...

不然就上爆料公社吧
有媒體壓力,警察一定要出來解決的
還是花幾萬塊給議員
叫議員出面,他會找警察和地方人士出來喬的
重點是你開什麼店?有躁音嗎影響他人休息嗎?客人有妨礙鄰居出入嗎?或油煙香(臭)味影響他人居住品質?

若有改善,賠償些錢也是應該的,若都不是,該嚐試用黑白兩面非常手段,若還是沒效,搬家吧!你碰到瘋子,不要命的最大!
建議
1~1999/市長信箱 給警察壓力
2~爆料公社
3~抗壓力低 就快搬離!!

以上
做甚麼生意?賣肉粽
無煙無味無噪音,又不影響出入
那應該不會有人騷擾你啊
申訴及告愛理不理的警察瀆職 立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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