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ckholm wrote:依法雇主提供實際自己想想台灣最美的風景就知道答案了頂多安全帽150元ok,安全鞋800,安全帶2000以上大概肯提供的雇主很少.. 我公司的包商叫員工自己去買.包含:安全帽,安全鞋,高空安全帶,工作防滑手套,反光背心,釘袋,老虎鉗,斜口鉗,板手.找工作連個基本工具都要員工買.我公司是都有配,不過有幾款用不習慣,自己去買!
職業安全衛生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勞 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雇 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1、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2、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3、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4、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5、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6、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7、防止原料、材料、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化學品、含毒性物質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 8、防止輻射、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害。 9、防止監視儀表或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10、防止廢氣、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11、防止水患或火災等引起之危害。12、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13、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14、防止未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1、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2、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3、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4、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前二項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與措施之標準及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好一點的安全背帶 不管是三點式的 背負式的 胸前的至少就快2000了有些還不附安全掛勾跟繩索,得在另外購買過,安全鞋好一點的大概也要個1000出頭然後在加上個適合自己使用的工具袋也算快要近1000塊,就已經4000左右了,如果在來些零零總總的 我想 來個7~8千是不成問題,重點是這些東西如果能保住自己一命該花的還是給它花下去啊~~~~~
太平洋沒加蓋 wrote:我公司的包商叫員工...(恕刪) 在台灣有很多無良公司的"競爭力"就是這麼來的包含上億資本公司也一樣不靠管理不依技術只靠臉皮厚度跟耍訛詐小手段差別是在於有些是老闆自己就認同私下默認有些是專案經理或部門主管求個人績效表現
貧民老百姓 wrote:請問高空作業的安全...(恕刪) 依職安法規定雇主一定要提供高空作業相關防護措施其中包括個人防護具若因而發生工安意外最高可處3年以下徒刑及30萬元以下的罰金直接把職安法第5條還有第40條的法令給你老闆看如果你老闆不從直接向該地的勞動檢查單位反應就好看你老闆情願要被罰錢還是乖乖買護具給你們
tsai5059999 wrote:這個年代 年輕人肯去工地上班 我覺得你都要去肯定!!... 有制度的公司,會提供各式制服、工具與護具。沒制度的包商,上工就是在玩命,大溪高中鷹架倒塌事件正是血淋淋的例子。勞工要懂得保護自己,該爭取的權益要據理力爭,工作不是特技表演或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