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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在在公司規定的幾天前提出離職


zzzqqq wrote:
請問若沒在在公司規...(恕刪)

會問這種問題的

通常跟老闆主管提一下

東西交接完,就可以走了



不是可以一直請假嗎
最後幾天請假 我同事有試過
不過 看公司拉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離職前30天告知公司,這只是大概數的天數吧
只要有跟主官告知要離職日子並且把要接的工作事項完成.
通常公司不會為難說一定要30天
直接問應該是可以走啦
我當年離職時,人資和會計還因為想少繳一些勞健保費用還問我能不能提前到月底走
本來想工作無縫接軌的,沒想到多放一週的假
我們公司是規定十五天前提離職,
不過通常我們提離職都是被當天請離開
除非是要出國還是回鄉之類的,
怕要離職的員工留下來這幾天不知道會對公司作什麼不利的事,

如果上司怕你留下來,自然可以提早走。
其實員工沒有依規定提早離職,
勞基法本身沒有罰則,
但雇主若因此受有損失,
可以舉證請求損害賠償。
規定是規定
實際要看公司,看你平時表現,看你後續交接程度
通常30天前提出離職,和主管溝通,運氣好,主管會和人資交待好可提早多少時間
假如你1/1提出離職,正常程序是1/30生效
但你們"橋"好了,離職單會讓人資往前壓時間,12/15或12/20之類的
這樣你了嗎?
3年以上要30天前告知. 如口頭/email(建議用這,因白紙黑字)告知所屬上官. 不用等待公司的批准予否.
把交接清單做好. 自然再30天為期前,HR就會來找辦離職手續. 如沒有就30天到期前1周再告知一下.最後一天就是再把emil重發一次. 這次就CC一堆人吧. 萬一中途有人壓案,那是他們的問題.30天到就把交接清單交出去後隔天就不用來,直接去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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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若沒在在公司規定的幾天前提出離職
還離的了嗎?
規定要在30天前提?
但只剩21天要去新公司報到
差了9天
這樣子 還走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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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以上的年假至少7+3=10天以上.
所以 一個月30天.約4周.會有4次的周休.所以剩9天.應該會碰2個周休,最差是遇到1個.
碰2個周休
9-4=5 <-----把年假休完.
碰1個周休
9-2=7 <-----年假+請假.



現一例一休中,年假雇主不能刁難員工休法,也不能折現或吃掉.

zzzqqq wrote:
請問若沒在在公司規...(恕刪)


假都放完了???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請問公司有按照勞基法提供加班費之類的嗎?

之前,因為有同事離職,也是要提前走人
主管不同意,說沒有按照規定的天數
後來同事回覆主管說,公司也沒有按照勞基法給我加班費..

後來也順利離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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