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100 wrote:
三十年前繳一塊錢,三十年後可以領回一塊錢,這樣的年金肯定不會倒.
國小學歷以上應該都會選擇不繳.
要記得提醒政府增加(自決)的選項,免得收錢時強迫人繳,該發錢時只要耍賴就行了.
所以改革後是變成三十年前繳一塊 三十年後領回一塊嗎?
有哪個版本是這樣改的? 自己腦補?
從賺很大變成賺沒那麼大有那麼痛苦?
那你有沒有想過 年金不改革的話 後來的人有更大可能會繳一塊 三十年後領1塊??
記得提醒政府增加不繳的選項 政府一定會很樂意滿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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