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老婆就是,請育嬰一個月左右就跟公司人事說請完離職雖然後來公司還是持續邀請她去上班,而且願意給離家很近的單位 育嬰假對公司沒有影響,所以應該都會同意但......她來我公司做董事長夫人了,雖然比以前更忙 XD
我覺得沒什麼不妥,你有能力,不用怕被人說三道四,公司有能力,也不怕請不到人,況且企業本來就是要對社會的生育率,負應有的責任義務,如果公司因為這點對女性有歧視,那是公司自己放掉選擇人才機會而已外商公司,不管是企業或員工,請假給假沒在客氣的,僱傭關係就事論事,其他的事就留給沒能力的人煩惱吧
james142536 wrote:建議不要請育嬰假 育嬰假期間公司不用負擔薪水。一般公司都會給。還是你指的是不要請<有薪產假>(公司要給兩個月薪水)?Dr.Corgi wrote:雖然後來公司還是持續邀請她去上班,而且願意給離家很近的單位育嬰假對公司沒有影響,所以應該都會同意 我們公司也是。一般公司都會用育兒福利留人。請育嬰假不代表工作不力,反而是專心做好一件事。而且請育嬰假不需要公司額外付出薪水。育嬰假男女都可請,沒有限定女生。
奇怪了,在講一般休假的時候,勞基法就變成是最低標準講到育嬰假就好像變成最嚴苛的標準...沒有違法,就只是員工的基本權益不是?跟性別又有什麼關係?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種心態只有規定離職要幾天前提,沒有規定你打算離職你所享有的那些假自動都不准請好嗎?講清楚說明白就好,一堆人不也撐到領年終走人?
育嬰假完直接離職應該是公司最愛的,因為不用擔心你回來後要把你放在哪一個位置,當你放假的第一天就可以請新人進來填你的位置,多好阿 你就育嬰假申請單跟離職申請單一起送,人資就知道你的意思而且會開心的幫你送件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