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好強哦! 一種吃定要老闆養她的概念。然後她請產假留職停薪期間,老闆也不宜再請個新的,不然等她要復職,除非老闆養得起,不然只留她或只留新來的都棘手。恭喜這位老闆,你的新公司就是為了養她而開,你還等於花錢幫人養肚子裡的小孩,真是佛心來的,一切都是命,看開一點,不要想太多,就當做是做功德渡眾生積陰德。
環保紅包 wrote:公司剛開,請了一位...(恕刪) 請問是開甚麼公司?電子零件貿易嗎???我朋友也是唯一員工,但做了超過半年最近發現懷孕了,老闆就逼她走叫她做到1月中,我朋友就直接走人但這行徑很惡劣,打算走勞工局希望不是你..........
Neilwu wrote:就祝福她生個胖娃娃吧~現在她有5天產檢假,可以半天半天請,也可以用小時,你可以要求要有證明,產檢假要給全薪。安胎假算傷病假,半薪,一年內不能超過30天,超過30天不計薪,一樣可以要求要有證明。然後你要請一個人來準備接她工作,因為她要生的時候可以請56天(含例假日)的產假。產假不能扣全勤,工作滿六個月要給全薪。 這位大大你好了解啊,講的完全正確。樓主該做的趕快做吧,遇到這種懷孕的無解,就算你覺得很苦,想撞牆,那就去撞牆吧。現在勞工比較大。
llyujen wrote:政府應該負擔起女性生育養育而暫停工作的費用,這樣才能避免女性在職場受歧視。相對的政府可增加營業稅營所稅來彌補支出。把問題丟給雇主是難有雙贏結果的。 不是很妥在台灣開公司很容易一棟大樓掛一大堆空頭公司到時就會有"佛心"公司專收待產職工讓人盡量請政府能請領的福利都用完自動離職一間數十個人頭光靠政府補助每年輪流二一添作五就能噱翻了營業稅?有規定要有多少要賺才能開嗎?我都賠本政府是打算能收多少?去跟別家收用來補我更是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