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uei1018 wrote:
我在科技業上班, ...(恕刪)
一樣科技業,影響超大
以前加班換補休,今年起依勞基法給加班費
公司加班文化瞬間消失
那些以前很愛員工加班的主管,瞬間變個人,要求加班要事先申請,加太多班要列入績效,研究是否效率低落
多麼諷刺啊,一個一樣加班的員工,加班不用多花錢時他是寶,現在要錢當場變成草
職場真是人性考驗的好地方
sv83429 wrote:
我朋友,南部大醫院護士,顧病房的。
一例一休前:可以自己排輪休,以及隨便用自己的年(特)休假。
舊制她可以在一個月內的一個禮拜內輪休4天或再用自己的特休加上去,可以連放5天(當然是單位人數足夠,大家輪休沒有卡到的前提下)出去放鬆旅行,剩下的三個禮拜各休1~2天。
一例一休後:一個星期就是一定要放兩天,大家變成不好排輪休(有些單位甚至變成由主管排輪休),變成做二休一,做三休一,簡單的說就是要連續休2天很難。一個月就是固定輪休8天,但因為是輪休,不是固定休六日,所以有些月份變成會輪休到九天(由主管排輪休的單位更常遇到),多出來的那一天就強制把你的特休拿來補。這樣搞下去,輪休不容易連續休,特休變相被吃掉...所以新人年資淺,特休不多,根本無法請,要預備拿去準備被吃掉。
至於薪水....護士是領死薪水,她說目前沒影響。...(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