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star wrote:公務員加班時數限制及加成應比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公平對待勞工朋友與公務員,以符合轉型正義 把傷病假跟特休假改成跟勞工一樣 就有不少錢可以發加班費啦對了 我們公司每年砍5% 要不要一起來?一年年資半個月資遣費喔 上限六個月喔 歡迎比照辦理!
JasonStock wrote:這數字怎麼算出來的...(恕刪) 去年不是有一個國定假日跳出來 說放1天假要虧100億台灣哪時候1日產值可以到100億如果1日可以100億的話,怎麼要調高基本薪資就該該叫!!政府立的法已經很仁慈了最近不是報請育嬰假結果被解雇離職該公司不是還假造虧損和她的績效不良要是一般證人作偽證早就gg了法院卻只裁判每個月要給6萬多的錢,再加10萬賠償最多也才22萬左右...跟違反勞基法最後只罰2萬異曲同工之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