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癡的老馬 wrote:既然你發問了,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你的同事來上班是為了不讓鄰居或親戚說他是不務正業的,另一種說法是做身體健康的,別想太多了,因為我的同事裡也有這種人,2016年幫他的忙算了一下,5天的輪班日我的同事平均上3.5天 那我也好心點告訴樓主:有人上班是去交朋友的,不是因為缺錢別懷疑,我部門有位同事他就是繼承家裡(台北市)店面及公寓好幾間,每月租金收入是他薪水好幾倍
別想太多,這種人我們公司也有,你又能怎麼樣呢?只是增加自己的煩惱罷了當初我也有歹丸郎打拼的精神,現在11年過了,也看開了,有些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規定上又不違法,你又能怎麼樣呢...就只能眼不見為淨.或是跟大家一起沉淪了...別想做什麼中流砥柱,在別人看來只是擋在路中的小石頭,不是被踩過,就是被踢到路邊去...
不可說 wrote:我以前老闆就曾說過...(恕刪) 這段話本身就矛盾了。何謂8小時的工作4小時能做完?真的四小時做完,也只會被認為你只做了4小時的工作,因為這確實是你4小時的工作。再來就是塞16小時的工作給你,然後就是被濫用的無盡責任制。君視臣如草芥,則臣視君如仇寇,搞得一個榨不出油水、一個毫無向心力,更甚連最底線的利誘手段都被分紅費用化稀釋了,那大家就繼續空轉跳槽惡性循環吧
病假半薪、事假無薪,喪假沒人想要請特休依法本來就是勞工權益可以有22天特休表示有一定年資了年紀大了身體不好,每個人身體狀況不用,生病請病假很正常呀所以呢???請很多假就是不好的員工嗎??只要合法,要能將份內工作做好,為什麼不能請假
大前提:不違反相關勞工法令且確有原因並持有相關證明(不照法來,被資方解雇天公地道...雖然臺灣資方吃人不吐骨頭的居多)小前提:務必把分內事做好,記得同事有困難稍伸援手(同事一場麥相害,況且勞方團結起來才有能力與資方抗衡,不然就是散沙)那大家休假時心中都能沒有罣礙,又何來眼紅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