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 可以辭職不幹啊!
走人就好了,還撐在把老闆都寵壞了?
其實,離職是消極性的鴕鳥心態
離職...你是解脫了,然後呢? 下一步該何去何從? 如果又是一樣得慣老闆怎辦?
所以,離職,逃避都無法解決根本性的結構性問題
唯有抬起頭挺起腰敢的面對他, 處理他,解決他, 慢慢的才能改變這結構性的問題,順便將體質不良且無競爭力的企業踢出這競爭圈
其實勞基法和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對勞工的保護是有佳的, 差別的是,你,是否願意協助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來一起處理這問題
諸位不知,公司要將你解聘的困難有多高嘛? 須付出的代價有多高嘛?
多參閱一下勞基法的相關法條,規定和釋疑, 多勤問一下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的承辦人員
畢竟...最慘的結果也不就離職罷了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得法律的人的,別忘了!
莫單純的用離職來抗議你那無感的公司及老闆.
那太便宜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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