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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們血汗公司的歷程 ...

不滿意? 可以辭職不幹啊!
不爽? 可以辭職不幹啊!
走人就好了,還撐在把老闆都寵壞了?

其實,離職是消極性的鴕鳥心態
離職...你是解脫了,然後呢? 下一步該何去何從? 如果又是一樣得慣老闆怎辦?
所以,離職,逃避都無法解決根本性的結構性問題

唯有抬起頭挺起腰敢的面對他, 處理他,解決他, 慢慢的才能改變這結構性的問題,順便將體質不良且無競爭力的企業踢出這競爭圈

其實勞基法和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對勞工的保護是有佳的, 差別的是,你,是否願意協助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來一起處理這問題

諸位不知,公司要將你解聘的困難有多高嘛? 須付出的代價有多高嘛?
多參閱一下勞基法的相關法條,規定和釋疑, 多勤問一下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處的承辦人員

畢竟...最慘的結果也不就離職罷了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得法律的人的,別忘了!
莫單純的用離職來抗議你那無感的公司及老闆.
那太便宜它了!

http://tw.myblog.yahoo.com/jw!2EQRszPCQ0APkHGzE8HzJ.Qd
大企業 我們國家機器都動不了了
何況一個小員工哪能奈何得了無良企業

無良企業不怕你辭
你辭了 還有其他人會進來
所以我不會建議你辭(而且除非你跳槽後的公司真的不錯)
因為無良企業很多
不過你自己要一直有所成長
才能換到比較好的企業

抱怨很正常啊
難道委屈還要忍住不能上網抱怨喔
抒壓是很重要的
在網路上吐一吐怨氣 之後又能精神百倍
這就是網路的功效
版主你辛苦了

現實中也要有能吐苦水的親友
說說笑笑 如此才能平衡工作的辛酸


確實真的有夠血汗

ggyy1486 wrote:
2008 年剛進公...(恕刪)
ggyy1486 wrote:
2008 年剛進公...(恕刪)

誠懇拜託..被血汗剝削的要去檢舉..

只因為..有些人都沒這種勇氣..
但到了修法時..因為..所以..要補沒勇氣的"損失"..
管它合不合理..修法就是拼命要假..
結果..不太血汗的..還把法律放在眼裡的..直接宣布2016年底結束營業..
根本不血汗..本來就周休二日..員工爽爽過的..也受到影響..

最終..這些血汗的..還是沒受益..
害別人失業..自己還沒有賺到..
這又是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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