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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對於造謠生事 搬弄是非的員工可以合法解雇他嗎?

ricemilkbear wrote:
請問大家 有位員工在...(恕刪)


"監視器監聽員工對話內容" 以保護公司資產設置監視系統是合法的
,但監聽員工對話是非法的更別說作為呈堂證據,要錄音作為證據
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才可以,否則使用任何器具都違法,除非是當
事人在公共、公開、非私人場所所發表才可以(如01、FB、大馬路上)

搬弄是非的員工要合法解雇必須提出利益受損害的證據,如其他員工
因此離職且願意作證人、客戶因此不信任而抽單且願意作證,基本上
很困難,為什麼呢???

答案很簡單 如果不須證據的話,公司想開除任何員工只要說他搬弄是
非就好了,勞基法可以廢除了.......

結論 開除該員工他告贏你的機率遠高於你,資遣是最好的選擇
看老闆.若老闆夠精明裁定的話.很快就有底.若沒底則有另因是背後有靠山或以營運利益為優先.
成為對的人是要持續執行核心價值來成就自己附加價值的永恆.[V-Ing]By Myself

ricemilkbear wrote:
請問大家 有位員工...(恕刪)

是不是撥弄是非,上法院就一清二楚了,別以為當老闆就可以吃人夠夠,
搞不好不是撥弄是非,是闡述事實,別到了該發年終的時候,就玩這些小手段去弄員工。

監視器有錄影錄音!?這算妨害秘密罪吧,簡單來說,有幾個員工會在明知有錄影錄音的情況下,
去撥弄是非!?當心自己吃不完兜著走,老是有一堆慣老闆跟慣主管,知法犯法。
拿點錢叫他滾蛋就是了,當老闆的人問題這麼多

用其他門左道,什麼錄音有得沒有的,只會弄得所有人上班環境更僵

人家照樣說你,下班說、LINE上說、電話說,只會說得更難聽,難道通通裝密錄器?

他說有人聽,代表問題不只他一個人,一定也有人有共鳴,不然他獨角戲唱得下去

回過來,想省錢也不是沒有辦法
大刀下去,抓來約談,給他兩條路走
一條自己離職,事情我當作沒發生,好聚好散
二條公司開除你,有資遣費,旦離職單會記註,新東家過來打聽也別期待說得多好聽

人不是驢,不用這樣講,點到多少就明白了

kewenlian wrote:
70年來國民黨在台...(恕刪)

甚麼都要牽政治...現在有比較好嗎!!
我倒是,天天聽人抱怨,整個公司最會搬弄是非的是老闆,重點是我那朋友行的正做的直,公司該做的都快又到位,只是不服老闆整天愛八卦和歧視女員工,所以也不怕來陰的,如果不用資遣解決就上法院解決,因為聽說那老闆很小氣,重點是她可能比老闆有更多的證據可以互告,她並不缺錢打官司或工作,是她老媽整天不要閒著只想出國玩。
不願意給資遣費,想用搬弄是非當理由來免職。
用勞基法資遣會很多錢嗎?? 很多模糊的東西,難保勞方不會去告,
難道律師費會比資遣費便宜?
很多方法

ricemilkbear wrote:
請問大家 有位員工...(恕刪)

jom wrote:
結論 開除該員工他告贏你的機率遠高於你,資遣是最好的選擇
(恕刪)


沒這回事............端看個案........

"確有"搬弄是非,影響公司運作情節重大,真的可以開除

前提是該員工"真的"有做出有損公司權益的事情~

無論如何,先走一趟協調委員會~~~~

讓兩造雙方都有完整的陳述是比較正確的做法

誰是誰非馬上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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