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經驗的人沒病痛的人事不關己才會反對
現在醫療進步,重病拖到最終時,醫院沒辦法把你醫好成正常人,但是醫院有100種方法可以讓你暫時死不了
這實在是一種凌遲
簽放棄治療只是消極的作為,例如癌末一定剩沒半年了生活也無法自理,這時候突然急症,醫院不救也不行,住院投藥打抗生素病人又救起來了
我用遠記得我爸癌末過世前幾個月有一次發炎拖了1個多月又被救醒了之後的第一句話: 唉! 這次怎麼還沒死啊? 有沒有辦法打一針就睡著死掉的藥?
很可惜: 爸! 沒有這種,這違法的
真的很氣憤,要活又活不成正常人,要死又死不了,頂多只能選放棄插管急救,介於臨界點的最後那段時間拖得很痛苦,一點尊嚴也沒有!
如果為了立法安樂死而上街頭之類的活動,通知一下,我沒錢但是可以出力
phanton wrote:
在醫院躺著要死不死...(恕刪)
還有一種是領軍公教的月俸,很慘
兒女不照顧一直放醫院,身上一堆病痛要好好不了,要死也死不掉
長期躺著褥瘡啊什麼的都一堆,阿公一個月領5萬,兒子請個看護花2萬多
還可以再拿2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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