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ionairechiou wrote:
請問各位前輩像這種情形你們會跟銀行協商OR繼續不理它留錢自己用?感謝大家的意見~~~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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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版大 , 跑一趟聯徵中心(在台北市重慶南路忠孝西路口火車站對面)
調一下個人信用資料
20年前的債 , 銀行早就打消呆帳
你的債權憑證也許都不見了(債權憑證也只有5年期限 , 期滿前可以續延聲請)
或早就過期 ,銀行也沒聲請 , 請求時效巳經消滅(15年)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6983
你及家人這幾年都有到法院的執行命令通知嗎?
如果有 ,不要提及你有考上台鐵
以你保證人的身份 , 也許可以就你保證的債務 , 以本金3成內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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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台鐵 , 當然要去
因為你沒有算到雇主負擔的勞健保, 退休金提撥
更偟論 , 公家機關的工作穩定 , 不會倒
你可以工作到65歲退休 , 領月退休金
新法 , 退休金帳戶是不可以強制執行的
另外台鐵有很多額外的津貼收入 , 不是你看到的基本資薪
別煩惱了 , 要開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