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想走與不能走的理由都不是很充份不是語帶保留就可能只是個藉口有想改變動機卻又說服不了自己到底幹嘛要走?所以找些不能走的藉口當成理由再待一下找個目標先就算是階段性也好至於離職說法要手段什麼的你想太多了要兩全其美甚至讓公司痛哭流涕那只有最熟悉的自己能編出來可是說實在話這並不值得"說謊"因為"太好聽"熟識認識你的也不會信正常既可
pwwang wrote:我很認真啊,我真的很認真啊...(恕刪) "家裡要我回去接手家族(千億)事業", 這個理由如何 ?? 又漂亮又有面子還拒絕不了, 除非把你升總經理, 不然原公司也留不住你......(我很認真..... )
沒在台灣公司待過,那邊對我來說完全是個新環境。且薪水如果扣掉大陸津貼及包吃包住,光學貸+房租水電網路+生活費+每月給家裡的錢,我薪水可以直接乾掉甚至倒貼....,還不如回家裡附近找工作一個月還能有五千到一萬的存款。在台灣找新工作也是到新環境,且台灣薪水待遇你心裡要有個底,開高的很多都是責任多且很雜的爛缺,同事跟主管也是要變數很大的點!你就會質疑當初幹嘛離職,搞不好會上來問怎麼回鍋且不尷尬?我的建議是你先提回到台灣做,真的不喜歡在離職,要提就說1.創業2.國考3.無升遷機會這是成功率最大的,祝你好運
x35745678 wrote:曾經想騎驢找馬試水溫,全部都被電回來說最多等你兩個月...(恕刪) 所以已經有找到下一個地方了?如果是的話那就好辦了, 照勞基法規定一個月前提離職就好了!理由: 家裡人要就近照顧, 所以要回台灣一個蘿蔔一個坑, 你離開公司一定會有點小麻煩, 只是這是上頭的人要煩惱的事情你一個小職員不用替老闆煩惱這種事情吧!(在大陸待這麼久也應該看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