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面試了一家小公司,已錄取.公司要我簽下:1. 每三個月返台假一次ok這點倒是還好2. 第一次機票自己買,試用期未過,返台機票自己買很凹,畢竟試用期這東西跟主觀3. 每天上班從上午7:30----晚上20:00有凹......不過如果是製造業也差不多orz4. 工作責任制現在外派應該都是責任制5. 每月休2天(不確定可以休.因為責任制)大陸基本上都週休,凹一點的工廠是每週休週日6. 晚上20:00下班,若出去須於晚上24:00回到宿舍(不可外宿)基本上應該是採報備制以下要這間公司吃自己..吧.....7. 不准與本公司女員工談戀愛,專心工作.若談戀愛以開除論8. 無錄取知單,故無法確定薪資(面試官說先考慮依我的希望待遇.但沒正面回答薪資)9. 未接電話一次扣500元台幣10. 找不到你…後果自負11. 工作有任何錯誤,致公司有任何損失.公司可向你追償,你要先放棄先辯權利12. 若有未經台灣總公司同意的事,自行負責,公司不會幫你一分13. 無勞健保14. 無大陸公司聘用證明………15. 一年一簽,16. 離職須提前一個月申請,薪資須第三個月才會匯入薪資帳戶
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在大陸人的就業考慮優先次序里台資公司是倒數第一的,因此門檻也極低,基本對學歷和經驗沒有要求,但待遇也是苛刻不人道的,公司越小待遇越差,基本上都是抱著學習的心態去,所以很少見人在台資公司做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