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一些慣老闆真的是無良無極限。我外甥目前在一家平價餐廳打工,我是真的講不出名字而不是故意隱瞞,反正是在量販店內開店,正常打工上班4小時,下班時間到先打卡下班,然後繼續打掃到30~60分鐘,反正就是凹學生。那個沒用的高雄市勞檢所都永遠不知道,永遠抓不到,只有小白的事不可以就這麼算了!其他的就都算了。我是準備過兩天閒閒沒事做就投訴他們,玩一玩慣老闆也不錯。有看到這留言而且在量販店內開平價餐廳的慣老闆們~~我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