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啡 wrote:如果一例一休的話,用月薪計算薪水,已經給假日薪水了,現在多給1倍,就等於2倍。...(恕刪) 其實有工作多得一倍薪水是好的.周休二日的計算才是會多給1倍, 等於2倍這種.不過現在新政府好像忘記了7天假了, 還在倒退玩文字遊戲一例一休不會給2倍, 前兩小時只會多給的 0.34/小時, 2小時後面只多給0.36/小時, 最多可到6小時.
ccy4343 wrote:有一點很好奇,護理師一個班幾個小時?一個月工時幾個小時?是不是採用勞基法第84-1條? 我不適用勞基法。院方也從未有相關解釋。台大醫院,三班制,一個班八小時。週休二日。排到你就是你的休假……沒排到就順延下個月休,下個月沒休就下下個月……以此類推,我目前積假十幾天,今年沒休就明年休。以前積欠總工時一萬多天,院方曾開價120元/小時買時數,引發過一次護士上街頭。從此不敢強迫以假換錢,又想了些花招,比方,積假超過三天不准請年休…年休是隔年歸零的。我年休28天從沒拿完過。十四天以上的年休未休可換錢。
lilice wrote:我不適用勞基法。院方也從未有相關解釋。台大醫院,三班制,一個班八小時。週休二日。排到你就是你的休假……沒排到就順延下個月休,下個月沒休就下下個月……以此類推, 照妳說的那就不是勞基法84-1條了。所謂的三班制是一個班8H,有些工廠就是三班制也符合第30、32條的規定每月工時頂多206H,當然會給加班費及輪班津貼。妳的三班制只是雇主沒有給加班費而是補休,看來不會比保全業更血汗,保全業採用勞基法84-1條,一個班12H,一個月240H完全沒加班費;難怪保全員流動率很大。
我也是勞工.但我不暫成恢復7天假.我比較希望的是加薪.假越多老闆都會說那就是加薪了....我們公司以往都是周休2日.但勞工年假110天.放假比照軍公教如116天.多出的6天我們是用扣特休的方式處理掉.所以也不算是周休2日.拿自己特休換來的而已...今天通過周休2日.特休不用扣了.老闆要多負擔多出來的假日.這又是不加薪的一個藉口了.如果7天恢復放假.那衝擊應該更大.我也很希望能放多點假.但更希望多賺點錢.有假沒錢還不是關在家裡.經濟怎麼好的起來...再來加班時數.今年規定整月不超過46小時.我們現場是12小時制.一天4小時一個月80小時跑不掉.現在改為10小時制一個月縮到40小時.錢越賺越少.對想賺多點錢的勞工是一種傷害.更是低薪的原因.基層只能靠加班來拉高薪水.連班都不能加了.哪來的高收入..我想在抗議的那些自稱代表全台勞工的.他們公司福利應該都很好.增取越多他們越好.但有沒有想過每家公司都不一樣.你們增取到了.受害的反而是基層....我保證我不是資方.我是模具技師.我從來沒在我們公司加過班.沒領過加班費.所以對我來講不影響.我只是站在理性客觀角度來看這件事.
k6552z wrote:我也是勞工.但我不...(恕刪) 建議還是不要期待加班費比較好違反勞基法 中油挨罰150萬連這些大型公司都未給加班費、未給休假日出勤工資加班費少算也是常態,還可以連續開罰10餘次未改進一般的中小企業有多少會願意照法規計算加班費?減少工時只是減薪的藉口,不管是一例一休、兩例、還是不改變維持7天假老闆都有理由說工時減少、營運困難所以不加薪總之資方就是不願意增加成本,所以才會喊著兩例強制放假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