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勞資不是對立的,而是互相協助彼此共好的。多了5個小時,應該不會讓您覺得很不爽,不然樓主早就不做了。餐廳服務業~的確很辛苦,很多時候,民營企業工作的工時,無法如軍公教計算得清楚。多學一點,多建立自己的人脈存摺,為將來鋪路,自己當老闆吧
連上12H是有 但很少 公司是間大餐廳 不算小 資本額2億 4家分店 但...領薪水 不給薪資單 給你看一下 馬上要收回 不給留底...公司一百多人都沒意見 我也不能說什麼了...御用點心 wrote:記得一個月是可以加46...(恕刪)
奇蹟大師 wrote:連上12H是有 但很少 公司是間大餐廳 不算小 資本額2億 4家分店 但...領薪水 不給薪資單 給你看一下 馬上要收回 不給留底...公司一百多人都沒意見 我也不能說什麼了...(恕刪) 如果酬勞不算差是很不錯, 建議是不用去管"什麼法"這些法令都幾乎是基本, 標準值且合理的範圍.如果45H有 100K收入, 在沒有更好的新環境, 何必和$$$過不去.我有一朋友, 因家中開銷大, 現在工作收入是以前的1/2, 公司內部也很多問題, 只好忍著.(我相信, 那公司的高層也知道, 爛是一定, 只要能HOLD住就可以了)全國各工商所有團體, 都是向政府登記有許可證, 就是要接受政府法令規範及服從.當然要符合"勞基法", 且遵照辦理, 行政管理機關可以勞動檢查, 不符規定是輕則改善或重則罰單.不符被開罰是可提行政訴訟.如您是勞務所得屬勞方, 就是"勞基法"管轄範圍.雖然, 勞雇雙方可私下同意彼此之規約, 也要把契約送至所屬勞工局備查.否則, 勞資糾紛時, 資方就等著吃罰單.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