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高中開始也都有在打工,現在出社會快10年了,以前時薪少不過老闆也都還照勞基法來,該給的該保的不能少,我自己沒看過也沒聽過敢逾越的。勞動基準法開宗明義,"是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既然遇到了,請FIRE他,為了自己也為了以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