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88 wr.
假設某名車 價值2000萬
某爛車 只值 10萬
今天因事故 兩車全毀
所以總損失是 2010萬
事後責任歸屬是 名車 90%
爛車是10%
所以各自要出的錢是
爛車車主 (2010萬*10%)-10萬=191萬
名車車主 (2010萬*90%)-2000萬=-191萬..(恕刪)
對! 就如同這麼說
10%過失的因為對方開跑車 結果賠的一樣多
如果爛車有20%的過失 那過失少的結果賠的多
開名車跑車上路是否有必要性?
如果沒那種必要性 你非要開名車跑車代步是不是應該承擔這非必要性的風險?
而不是將風險轉價到和你碰撞的架駛者 是不是這樣才比較合理?
TATAMAMA wrote:
開車守規則,車怎麼...(恕刪)
火車順順開也會出軌
開車視線死角光變換車道都會發生意外
像新聞裡汽車雨天壓到積水打水漂 開車守規則也不盡然不會發生意外....
qqycj wrote:
WOWO88 wr.
假設某名車 價值2000萬
某爛車 只值 10萬
今天因事故 兩車全毀
所以總損失是 2010萬
事後責任歸屬是 名車 90%
爛車是10%
所以各自要出的錢是
爛車車主 (2010萬*10%)-10萬=191萬
名車車主 (2010萬*90%)-2000萬=-191萬..(恕刪)
對! 就如同這麼說
10%過失的因為對方開跑車 結果賠的一樣多
如果爛車有20%的過失 那過失少的結果賠的多...(恕刪)
什麼叫過失少的賠的多?
算數是有問題嗎?
以這個例子而言,爛車車主賠191萬,名車車主賠的是2000-191=1809萬欸
過失少的哪有賠比較多?
不能因為別人開名車,就覺得 1.活該誰叫你要開名車 或 2.反正你開得起也買得起下一台,算責任不是這樣算的好嗎?
人家開什麼車、還買不買得起是人家的事,事故就應該依責任比例去賠償是一回事,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阿
「覺得怕賠不起,所以要設上限」這觀念完全是錯的,所以有錢人出事活該吃虧嗎?
這到底什麼神邏輯...


qqycj wrote:
我並沒有提撞人的部分這是兩件事 也跟直不直銷也無關
但我是認為(財損部分)應修法一定額度理賠 超過額度應另外自負保險
要開這種車子 總有這總財力 那麼爽爽的開總也不差另外自負保險
難不成你有錢開一台上億的車上路 大家就要閃你車閃得遠遠的
小黃也不敢有意撞你 這種碰上了都是無意避不開
難道無意碰上這種跑車 因為開車的有錢,爽,開好車 車損就要人賠到傾家盪產嗎?
開好車跑車 車禍負擔的風險全要轉嫁到對方 (以前路上這種車並不多)
這是我的邏輯 ...(恕刪)
這位大哥,想必您一定還年輕,沒買過車吧?
或者,您的車一定沒保險吧?
您知道如果法拉利要買甲/乙/丙式險要付多少保費嗎? (這就是您所謂"自負保險"的部分)
您知道正常來說,保險公司會在保額內出錢修法拉利,再看修車多少錢、依肇責比例跟肇事者代位求償嗎?
所以依照您的說法,如果您的"無意"被認定是無肇責的話,那所有修法拉利的錢在保額內都是保險公司要認賠的
至於肇責怎麼認定,恐怕在這裡沒人說得準
所以您的邏輯,很明顯的,就是不知道真實社會運作狀況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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