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想問一個問題 試用期被資遣

小妹我曾經在某個公司應徵上過,然後前面1個多月,
必須接受公司教育訓練,然後會淘汰人,當時因為
在下店實習之後,被店長刻意刁難,回報不適任,
因此公司淘汰掉我(為什麼被刁難:因為我在開會的
時候直接點出那間店的優點缺點,和可以改進的地方。
我承認自己年輕不懂事太過直白,不過不接受是他們的損失)

從入取的時候就有簽哩哩摳摳的文件,說什麼薪資啦,
會淘汰制啦之類的,當然也有簽,可是後來去就業機構
問的時候,服務人員說有和法令牴觸的合約都視同無效,
依法可以跟公司索取非自願離職證明,然後我就去市政府
的勞工局申訴,申訴下去公司也就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所以只要公司私下的合約和勞基法有牴觸的部分,都一律
視同無效。

Pan.tc328 wrote:
問題是'資遣'實在...(恕刪)


好不好聽不是重點
會被資遣也不見得是能力不好
在業界你只要薪資高的
公司可以找到人代替你
就會把你砍了
台灣流行cost down
這是台商企業經營的中心
如果你本來就想走
拿到錢走不是更好
這也沒甚麼好丟臉的
還是可以啦,畢竟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