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llar wrote:
責任制做不完加班無...(恕刪)
1、沒聽過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嗎?
2、再來若是能在上班時間內完成項目,對上司而言,不是自己有效率,而是分配工作項目太少,可以再增加。
3、對資方而言,不在乎下屬幾點上班,但會留意誰幾點下班,先前公司有同事每天都快上班時間才打卡進公司,前半小時打屁吃早餐之後打電話東扯西扯裝忙,午休睡飽飽,下午開始辦公一直到比下班時間晚一個半小時左右,直到老總或高層來巡視,爭取亮相機會,說工作項目太多,之後就多了助理來協助........
笨蛋如我們這些提早半小時或四十分就進公司上班處理工作項目及回覆E-MAIL,有時中午也沒午休,嗑完便當就趕緊上班,只為能準時或晚一點點下班(20分),但每年考績永遠比不上這些會演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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