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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公司可以隨意增加員工守則嗎?

53963 wrote:
今天一早, 一到公...(恕刪)



1.因廠長反應 ,最近廠區有許多同仁常偷偷在工作時間使用個人手機 ,交談LINE, 或上臉書, 現在已經錄影搜證中, 日後只要使用手機者, 一次以一大過處份 ,超過三次 ,予以開除並不付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開除並不付資遣費合法

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違法

2.很多同仁常用0800到0830時間, 邊工作邊吃早餐 ,日後上班有吃東西情況之發生,一律以一大過處分

這點其實很妙,因為上班吃東西這件事情真的上法庭,資方必須舉證上班吃東西會造成工作上實質影響,例如像食品加工業有衛生顧慮、或是像科技業的無塵室會造成製程良率低落或是汙染,必須有實力證明公司有因為員工上班吃東西造成實質損失資料來佐證,這點如果有疑慮可以去向律師詢問,講真的公司規定也並不是資方說了就算,只是台灣勞方被奴役慣了,都是苦水往肚子裡吞,沒人花時間去請求法律途徑的協助

其實各大市政府都有安排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甚至政府也有類似公辦的義務律師,其實都可以多加利用

但是話說回來,其實不要太誇張基本上大家也都是互相尊重,問題就是有人往往爽過頭踩到禁忌線,所以還是建議上班要乖乖地比較好!

以上是我的經驗分享
很多人的公司都是刷卡責任制...

早上8:00刷卡,吃到9點..上網到10點..然後11:00外出吃中餐,幾乎都是下午才找得到人.

不過,有的人都待到PM 10 點才下班

53963 wrote:
今天一早, 一到公...(恕刪)


那廠長自己簽了沒?如果一視同仁,那就無異議

滑手機、吃早餐並不算情節重大,這有得吵。

WOWO88 wrote:
違反工作守則 開除...(恕刪)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看樣子是有老鼠屎用的太過火了才這樣規定
一般使用不影響上班的話誰管你呀

同事間互相關心一下,誰常用的誰就低調點..
這讓我想起,之前公司,原是不用打卡。

但員工出勤真的很不準時,晚半小時以上常常見到。

客戶上班時間,打電話進來,經常找不到人,

後老闆受不了,放個打卡鍾,好笑的是,反彈最大的,就是出勤率最差的。
請仔細看勞基法第十二條

有很多狀況是不用給資遣費的,難道員工故意曠工、在公司偷東西,老闆還要給錢讓你走?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公司規則是可以是後...(恕刪)
2件事, 1是增加員工守則, 2是員工守則合理不合理.

員工守則當然可以增加,
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有法律去規定, 公司不可以增加員工守則...
反倒是不合時宜的員工守則, 一直不去增減修改才不合理吧?

但是員工可不可以不簽呢?
再次拿出剛剛的膝蓋想一下, 不可能有法律規定,
員工對於員工守則的修改一定要照單全收.
不過通常不簽的結果大概就是, 請公司資遣自己...
公司資遣不能照公司政策走的員工, 一點都不奇怪...

至於員工守則的內容,
因為使用手機或是誤餐就會開除...
如果上班接個電話都或會被開除, 我覺得很扯,
家人出事怎麼辦? 放給他死?

畢竟所謂的工作, 就是你情我願,
更嚴苛的工作環境, 我認為必須拿出更優渥的薪資才合理.
對於公司的員工守則修改請回到現實面,
應該是看公司的待遇, 配不配去訂定這樣的條件...
如果我是樓主, 如果我很在乎家人的安全我就不會簽, 請公司資遣我.
(除非給我台積電等級收入, 那另當別論XD)

最後就是前面有人說的, 如果違反員工守則, 可以開除不給資遣費, 但是還是要給非自願離職單.
違法的勞動契約應該是無效的, 這點可以告知公司確認一下.
大費周張叫大家簽一個無效合約滿無聊的...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上班時間就是領薪水的時間,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就是違反勞動合約。
0800~1700如果就是你的上班時間,1700到了你會不會下班,然後離開上班地點?
這段時間你就是賣給他了啊!想那麼多幹嘛勒?
有的人還帶股票機勒!隨時監看股市動態,但是看沒5秒,主管不會去干涉。
關於第一點~~~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規定的

如果產線員工 把手機帶進廠區,邊生產 邊玩手機~~~
影響效率又不安全~~~

至於有人說有急事怎辦?
請打公司電話,廠區分機…一定找得到人,而且還會用廣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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