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90501 wrote: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恕刪)
自己權益還是要顧一下拉~~不然都要裝做悶不吭聲的實在很奇怪,先不管投訴有沒有用如果都不投訴等下又有人說"誰叫妳不投訴活該自認倒楣"之類的話又出來了~~誰叫這裡是台灣呢~~妳說是不是

~唐伯虎點蚊香~ wrote:
如題:小弟的公司自從過年前就開始加班每個月都加超過了法定的46個小時的班(2月因為有過年所以就沒算進去)~投訴勞工局3次了,看似有用但其實都無感,勞工局都回覆我說"已向本公司要求立即改善並且開罰"可是目前到現在小弟的公司都還是老神在在的依然在加班完全"無動於衷"真不知是罰則太輕還是慣老闆做祟~~真的有點對勞工局心寒~~我看勞工局以後改成資方局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