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你朋友將心比心...如果生意夠好....他要徵幾個人...徵1個?2個?徵2個人....薪資2萬9...每人多2萬5...4千...共8千一個月..他一個月會差那八千???還有..如果是他要找工作..2萬5他要去嗎????...答案出來了..johnnykid600 wrote:其實這篇是幫我朋友...(恕刪)
johnnykid600 wrote:其實這篇是幫我朋友問...(恕刪) 輪休2小時哪也去不成等於在公司休25000/(11*22)=103/hr還沒扣勞健保與自提儲金喔旅遊不算什麼了還不如折現或給特休
johnnykid600 wrote:好的感謝您的回覆我...(恕刪) 請你朋友開個三萬含勞建保吧,看到2萬5會去的人不多,夏天又要到了,生意好沒差多少,不要像我們路口因為生意好又出2.5萬找不到人自己做半年就生病了,還有請人本就能力有限,和老闆一樣強那為何來工作,自己也做老闆就好了我昨天中午去洗車老闆也說28000都沒人來工作,我在旁坐這看車子洗好自己都一身大汗了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亦即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約184小時。同法第32條第2項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天扣掉輪休共9小時×22天=198小時超過184小時應以加班視之,所以基本上應該要出現加班費的部份。個人建議,可能僱主會覺得給很多福利,但是旅遊那種屬於非固定獎金,對員工來說吸引力不大,增加底薪跟視工作表現還有年資逐年調整薪資,是會是讓員工想留下來比較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