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葒 wrote:我司8:30上班-17...(恕刪) 年經人 我認為上班就是為兩件事1-賺錢 2-賺經歷如果公司不能滿足你的其中一項 就只有離職!絕不要混.也不要背離初心.你想想 人生在世 短短幾年而已!扣除小時後及老年 真正能在職場上也不過二三十年.不要浪費時間生命在沒錢賺 或是學不到東西的公司!如果依你說的公司 是我 我會直 接跟老闆說!然後把效率報表做給老闆看!如果老闆懂得利害關系 會聽你的留下來好好輔助老闆!如果老闆是扶不起的阿斗! 那就另尋高就!除非你也找不到更好工作!那你也不是千里馬!是千里馬怕沒人要嗎?最怕是以為自己是千里馬!結果自己不是還不自知!另外 適才適所 你的專業用在不對的地方!等於沒有!所以 一定要讓自己的專業發揮在對的地方!個人經驗感想 看看就好 不一定對!
Ted1982 wrote:後來有位上層主管私下說統計這個加班時數可以看出兩個跡象有人加很多班=>代表他工作效率差,這時發的加班費會打折,加越多打折越多有的人沒在加班=>代表他工作能力好你覺得公司要怎麼對待這些能力好的人?我說...加薪...結果他說...是應該加薪,但是作法會調整那就是給這些人更多工作讓他們加班畢竟他們工作效率高這樣他們就有加班費=有加薪... 這樣可能導致能力好跟工作效率差的人生產力逐漸拉近因為工作效率差的人也在加班、領加班費 = 也有加薪應該調整工作內容讓能力好的人多做一些,但加他的薪然後不管能力好或效率差的人都準時下班要是效率差的人抗議想加薪,那就要求他拿出績效
你管老闆那麼多,台灣老板就愛看加班,認為大家都很努力,他喜歡發加班費,就盡量發,公司賺不賺錢那是老闆的問題,不要想去改變老板的想法,不然妳再厲害都有可能被老闆砍了,有的老闆只愛聽好聽話,不愛聽難聽的話.
藺葒 wrote:今年初,老闆以公司沒賺錢,加工部門都準時下班,沒有替公司加班為由,年終每個人只發一個月,整整是去年的一半不到。 請問別的部門領多少年終?我覺得公司沒賺錢,要減發年終直接就說因為生意不好所以減發就好了還牽拖到"員工準時下班",真的是打擊士氣啊(員工準時下班等於公司也省了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