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資深員工
不然資遣費了不起就幾個月薪水
一年內不到一個月薪水
就算在職五年也大約是兩個多月吧
都能用五年了
覺得很不適任給個兩個多月薪資的資遣費
有這麼難嗎?
找到人取代後直接現場扣下所有電腦與文件
交接給新人或代理人後
當機立斷給錢走人
乾淨俐落
有這麼難嗎?
要搞鬼弄走一個人
雙方在辦公室那邊互搞互裱
少說也搞個兩三個月
更是必然把辦公室的氛圍搞的烏煙瘴氣的
沒離職的也會受影響
逼不逼的走還難說
逼不走那管理層的臉面與權威感都受挫
就算逼走了也結下深仇
去勞工局舉報超時加班之類的
或者檢舉什麼電腦軟體無足夠授權之類的
或者去蘋果爆料公司的內幕....
對公司來說也討不了好
老實說
會想要想用手段搞走員工的那種老闆與主管
根本就完全不懂什麼是經營與管理
所謂的營運成本並不是只計算"錢"
凡是會影響公司的運作效能的任何因素
都要歸入於營運成本的考量
台灣就是太多不學無術
只會壓榨勞工不懂的管理公司與運用人才的蠢老闆
這些蠢老闆被長期的勞資不平等的法律給慣壞了
然後蠢老闆提拔了一群奴隸頭主管
專門來打壓員工士氣欺壓員工
努力的從員工身上壓榨
就是這種三流管理方式
搞壞了整個台灣的企業競爭力與企業環境
要當老闆與主管請多讀點書好吧?
算我求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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