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a wrote:請問5/1逢週日週...(恕刪) 勞動部說,該部也接到不少勞工詢問,由於去年開始實施新規定,國定假日若遇到例假日須補假一天,雖然許多企業作息跟著公務機關走,但勞工依《勞基法》規定,勞動節必須放假,當天若逢例假日就必須再補假一天。但勞動部官員解釋,補假不一定要在隔天的5月2日(周一)補,可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但補假一定要給勞工,僱主不得自訂期限,以「過期」為由註銷。若5月2日周一當天雙方約定補假,但僱主卻要勞工銷假出勤,除須徵得勞工同意外,也須給予加倍工資;違反上述規定,僱主都將被罰2萬到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