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位有些是百貨公司自己的,有些是租給業者的。沒有設置座位給櫃姐坐,應該是看誰的攤位就罰誰,只罰百貨公司不知道是啥邏輯。這種邏輯就像松山文創園區辦展覽,展場沒有設置椅子給工作人員坐讓他們站一整天,那台北市勞動局是要罰管理場地的台北市政府,還是要罰租場地設展的業者?
服務業這是一個觀感的問題服飾業 一個坐在那邊的服務人員 跟一個站著迎接客人 就是有差小吃店 坐在那邊滑手機 跟站著接客人 有差吧?不只是專業度 更重要的是一種態度百貨公司有的點都有小地方讓櫃姐們吃點東西 休息一下我也是一天基本11小時站著 走來走去 搬搬貨 幾天是14~15小時吃飯坐10幾20分吧 一直站在同一點會很快腳痠 有辦法就走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