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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休二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有人嫌假少【像我們】

有人嫌假多【無薪假】

唉。。。
要嚇阻這種喜歡鑽洞的雇主很簡單,只要提高罰款金額,然後檢舉的員工可以得大一大筆檢舉獎金,到時候勞工局訪查時
一大堆員工搶著要舉報公司不法,只是.....政府和財團是好朋友...所以....
真的!一針見血
kweas2005 wrote:
要嚇阻這種喜歡鑽洞的...(恕刪)

guggy50 wrote:
真的!一針見血...(恕刪)


不要在那邊罵政府或是罵啥勞動部,自己員工不敢罷工或是抗議都是假的。你看高鐵欠5億員工加班或是超時工作的薪資就要年節罷工,有沒有成是一回事,但我就是要做給你資方看。你看現在就馬上提撥先發了,之前資方講的多高高在上還是要低頭。
美國法國等歐美國家可不是這樣簡單,總歸一句話,台灣勞工就是不敢或是懦弱。
告會被上頭約談或是辭退,怕啥,換工作不就好。如果要拿人東西就嘴軟都不要吭聲,網路一堆罵聲實際上卻不敢動,難怪台灣勞工永遠不爭氣。
政府根本搞錯重點
重點是加班費
不是休假

snak64000 wrote:
政府根本搞錯重點重點...(恕刪)


同樣上班時數,標準工時減少,加班費就應該增加

拿不到加班費,明明就是公司(老闆)有問題,怎麼全怪到政府頭上??





guggy50 wrote:
法令好像很漂亮,照...(恕刪)


我猜很多公司因為週休二日多了新規定

例如我們公司本來隔週休,現在變週休二日
作業員星期六還是要上班,但有加班費

接著就因為週休二日而產生的新規定
年終獎金如果出勤天數沒達到會被扣!
如果要領到100%年終獎金,那出勤天數是要加班才能達成的
這新規定感覺就是為了強迫作業員星期六來加班

所以基本上如果都不加班只照一般上班日出勤,那年終就先少掉一半
然後像我的工作性質是不需加班的,我的年終就先一半不見了...=.=
所以對我來說公司的新規定就很詭異,我本來不用加班,但為了拿到100%年終
那我也許會強迫自己來加班,這下子公司得額外給我加班費,然後還要給我100%年終獎金

但我不喜歡加班啊!

Aznsilvrboy wrote:
法令沒有問題。勞工自己軟就沒辦法。如果是我就自己收集證據然後舉報。這種工作不要也罷。...(恕刪)


未滿40?

涼面 wrote:
明明就是公司(老闆)有問題,怎麼全怪到政府頭上??...(恕刪)


台灣人不就是這樣, 不團結, 怕事

在老闆面前是小孬孬, 被老闆白嫖, 反而笑臉相迎
罵起政府來卻是口沫橫飛, 義憤填膺, 打倒政府, 革命捨我其誰

法令訂在那邊, 偏偏不去檢舉, 然後怪政府沒照顧勞工
被不良老闆壓榨, 不去投訴政府是要怎麼幫助你?

死好活該啦
因社區自聘保全, 有找勞資顧問了解相關議題, 也才了解新聞常常都過於簡化, 或是記者沒認真做功課
勞基法只修法改為每周工時40小時, 並無修改休假規定, 目前例假規定仍是勞工七日中應至少有一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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