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真的是很難拿到甚至~~都已經要資遣你了怎還會想給你年終~~對吧(本公司大概除外.農曆年前被資遣的照給年終.不過哪天不給也不能講什麼)勸你~資遣費先拿到手~~然後非自願離職證明拿到手.快去當地就業服務站申請六個月的勞保六成薪補助如果你年齡達到45歲~或有扶養親生子女(忘了是幾歲).可再各加一成另外有幸再六個月領完前~~找到工作者~~剩餘月份未領的~~政府再給你一半話說~~~我最近挺想讓公司資遣我的~~~~~~我的另一篇文有提到的說~~~誰知突然給我調薪.......我根本沒預期到
人資告知有年終獎金-->口頭嗎?沒有寫在勞動契約的都不算數......勞基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是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依此一規定,我國法院不少判決認為如果不是經常性的給付就不屬於工資,就年終獎金而言,因勞基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款又規定年終獎金屬於非經常性獎金,所以有不少看法認為年終獎金因不具有經常性而不屬於工資。
很不幸的年終確實不在 "法定" 裡面所以樓主的CASE 幾乎是拿不到外商是沒有年終的 一年多少薪水 都是簽約時就講好年終是華人的習俗,習俗是可順也可不順沒法律規定一定要拜拜所以樓主還是快找工作吧 別耗時間在舊公司了40歲 小孩正需要錢你壓力很大的
idfour409 wrote:我上間公司狀況不是我是我同事年前被資遣了公司不給年獎這段不想給不良老闆或爛透HR看到這段不想給不良老闆或爛透HR看到百明公司詐欺前公司事上貴公司也是只會欺負不懂法律的人所以並不是說資遣一定就是沒年中...(恕刪) 有人提出反證了~~趕快唷~~~去看看是否有類似的文字敘述在公開場合或合約的另外~~樓上的~~~讓我們真是增長知識了不過您的留言別留太久~~否則有心老闆或者爛透的hr會把這類字樣刪除唷
台商公司通常發年終獎金前離職 就把離職員工未休完的假跟年終獎金直接歸零....外商公司會按照比例發給離職員工.... 甚至當年度的績效獎金離職數月後還會領到.....重點還是在簽的工作合約裡面有沒有保障14個月之類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