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邪天 wrote:是啊.. 我也是這...(恕刪) 國家的規定本來就是這樣你們能彈休那是貴公司佛心來著現在萬一不給了那不過是回歸正常如果不滿意應該要去找貴公司協商不然你還期望國家讓這幾天也放假嗎?那樣會不會有人又要喊爽到軍公教?
你們都誤會樓主了過去周休二日是這樣的 週工時是 8.5*4+8 = 42小時但勞基法其實希望是40 小時 所以每周公司欠我們2小時 52周等於104小時然後就用七天彈休假來彌補但明年上路是全部都要改成每周工時40小時 所以那送你的七天就要拿回來BUT 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在台灣民間多數公司 哪有可能正常8小時工作 明年開始改八小時 但跟今年下班時間還是一樣如果勞動部不改 那民間只能提倡提早半小時下班來應對了
原本公司也都週休二日,但是每年依舊勞基法實施的話年休110~111天,還是比公務人員實際週休二日115~116少,但跟著公務人員一起放的話,依舊法定工時,每年我們還得補還5-6天特休或是無薪假,但明年度法定工時改了以後,就免再扣假,誰說少放了~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