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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疑惑的求職網站,派遣工薪水居然比大部分的正職高,求解


hp1688a wrote:

有電電視裝機人員薪資比MIS行情好,我可能先投履歷了,謝謝大家幫忙。


裝機跟修理薪水一個月可以差1.1.5萬以上

現在都數位化了,裝機簡單很多

//所以嚴格說起來要講「正職」跟「約聘」這兩個名詞會比較好分辨
//畢竟「正職」跟「約聘」都有可能被「派遣」出去

1.都一樣,薪資是談出來的
2.正職又如何??派遣又如何??老闆沒工作時,還不是叫你滾,不也都是照勞基法走,年資多少,多少遣散費

約聘,有人薪水可以談的很高,有的人福利甚至於高於行政人員

什麼叫正職??
大家都是約聘好嗎~
都是合約聘僱
你進公司就簽一堆合約了
只有定期跟不定期合約
合約沒規範的就繼承勞基法母法的規定

勞基法有規定工作場所...
你只要認定OK,我可以去,那就去
你認定工作,或地點你不喜歡,老闆就遣散你或照合約規定



Pan.tc328 wrote:
//所以嚴格說起來...(恕刪)


的確是如此就是定期與不定期之分
所以將約聘這詞改成 臨時工 或者 限時工 也許看起來就不會那麼怪
我建議呢~如果你是個很有經驗的工程師,你應該想辦法建立人脈然後跳巢或者被挖腳,因為這樣薪水會比較容易變高,自己找的大部分都比預期的低,這是我工作十三年的網管人員的經驗
//將約聘這詞改成 臨時工 或者 限時工 也許看起來就不會那麼怪

約聘,就是和約聘僱,每一個人合約都不同,有些有保密條款,有些還防止同業競爭等

//臨時工 或者 限時工
應該是大家創造的名詞,法律上不知有沒有,老闆也不會笨到寫違反勞基法的字眼

反正就雙方二造就工時,薪資,福利,工作場所,工作內容覺得都可以就簽了,不可以就拉倒
當然做到一半,哪一邊出錯,哪一邊不爽,誰解約,誰賠錢
當然合約不能違背勞動基準法規定和違背社會良俗為前提

另外,正職又如何??老闆不爽也是一年0.5月基數,底薪就可以叫你滾
年終,雞笑獎金又如何,反正看的到吃不到

臨時工,限時工,薪水談的高,怎麼不能做??
我家有人經營派遣公司,不過是作業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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