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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的老師請了三年育嬰假

sendakgg wrote:
有次送兒子去上學發...(恕刪)

可是我老婆也是待私人公司
她請了半年的育嬰假也沒事阿

我老婆可不是什麼幹部喔
她只是一個小小的品檢員

另外~這家公司還挺摳的
沒加班的話,薪資頂多22K而已
就是有這種觀念的人..........難怪台灣社會不會進步!!
同樣每個月薪資45K
同樣請育嬰假
同樣依規定辦理
勞保每月可領約25K
公務員每月大概只有16K


小孩滿三歲以前 雙親都可請育嬰假
最長時間兩年 最短有些私人公司各有規定
雙親一人請育嬰假 必須要有另一人的在職證明 不然沒得請
再者所謂的六成薪 指的是投保薪資總額的六成
最高是投保薪資總額是43900元 所以六成薪頂級也不過26340元 而且只能領六個月
這個算是鼓勵生育的德政 有生敢請就請有啥好吃驚的

規模較大 且有制度的公司 對於育嬰假沒有不准的
不過也有一些公司內規 準擬請也一定讓你回來上班
不過就有一些內規 比如請太久降職(專業生疏) 公司轉派其他單位(原單位滿編)
小公司就不敢說不會更苛刻了

目前也想請一下育嬰假好好陪一下小孩~~
你哪根毛有問題啊

人家照規定請假你酸啥

你該不會愛上那位代課老師才這樣酸人家吧

家庭要顧好不要有非分之想
sendakgg wrote:
有次送兒子去上學
發...(恕刪)

布萊特 wrote:
第一:老師不是公務...(恕刪)


法律的制定者是國會
我工作的私人企業,一天到晚都是孕婦請完產假請育嬰假,還沒被解雇過.......只有男人真命苦,為了面子不敢請育嬰假
法律的制定者是立法院,這我知道
不過我的認知是所謂的政府就是公部門
立法院、地方議會也算是公部門的一種
用詞不當請見諒~
布萊特 wrote:
第三:應該檢討的是為何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常用某些手段讓勞工放棄自己的權利,然後政府又常常無作為的讓這些行為發生

第一:勞工自己不去申訴,要怪政府不作為??!!

第二:無良企業就應該不要去工作讓它沒員工運作等著倒,勞工自己不團結,有人被搞走了其他人卻沾沾自喜想說又有缺出來了

sendakgg wrote:
有次送兒子去上學發...(恕刪)


所以大家擠破頭想考公務員阿
鐵飯碗歷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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