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日休 wrote:
我真的懷疑是打打鍵...(恕刪)
高級書僮 wrote:
你乖乖去繳我才訝異…
我真的去乖乖繳
每次寄來都是法院甚麼單的
就是我不繳那20塊,要去法院告我
問警察,警察說要我去一趟高雄市政府問
那是高雄市局管理的
去高雄問...去高雄問...去高雄問...







打他們電話也都不接,是上班不接電話喔
又跑了趟警察局,警察說,如果不想把事情鬧大,就乖乖繳20塊
不然我公司還要請事假,又要花高鐵錢去高雄,傷財又傷身





















只是也是會有小小抱怨,我在高雄三民區,我常常看到開單員的機車停在汽車停車格,然跑去開附近車輛的停車單,請問這要不要付費?因為我已經在附近找停車位找了幾圈,所以有火大下車去把機車移動。
其次我都是停在計次的停車格,6小時30元,晚上計時是22:00,但是我也常常下班21:40左右停好車子,隔天早上要開車卻收到21:58或59分的停車繳費單,我也知道使用者付費的道理,只是我常常會想真的有需要認真到這階段嗎?一點點小小確幸都不能給我嗎?
有時候更好玩的事前一個剛來開單,不到三分鐘,又來一個開單員沿路一台一台的檢查,遇到時間差一點點到期的還會在那等待要開單,時間也是晚9點多,因為如此我才映像深刻。
我還是贊成使用者付費,因為就我停車的計次付費,遠遠比我去停月租的便宜很多。只是有時候收到差一兩分鐘就可以省30元,但卻開單的時候,心中難免還是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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