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HA,那大陸上現在每個公司都要簽合同耶,不過,他們的合同保障的是勞工。總之,去查證一下,合約內容是否有違法,若違法,你也可以簽了,離職時再跟他打官司。基本上你會勝出的,現在企業都怕為勞資問題告官。除非你的工作性質很特殊。但看起來是沒有。
合約內容就是要做滿兩年兩年內公司會給我薪水和業務獎金(沒有簽約獎金/薪水也不會因為簽約增加)我要離職的話要兩個月前提不然不發業績獎金給我………這是昨天問hr的合約內容…後來打聽到年終幾乎沒有(幾千那種)/全勤2000我也沒有我看真的要慎重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