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假日的「加班費」是「乘以 1」因為領月薪的人,例假日是有薪的,再加上 1 倍日薪加班費,叫做「加倍給薪」...這算法是沒錯的歐!所以領月薪水的人,例假日要來上班,可以推就推掉吧!因為沒有比較多錢,還犧牲了假日。這就是台灣制度不合理的地方,換了幾次輪替好像仍是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