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james15 wrote:他只出61萬,每月可領五萬,領的都是我犧牲家庭,生活,努力打拼下的成果阿。我寧願拿回來分給我的員工。 不好意思 , 你觀念上是有問題的 !1. 單純是股東 , 沒上班 , 只可分紅 , 不可領薪水 !2. 是股東又有上班 , 可領薪水可分紅 !
carasha wrote:不好意思 , 你觀...(恕刪) 補充~公司開銷扣掉成本扣掉員工薪水後~~才是"紅"而且可以半年在發一次~另外可以調整員工薪資~外算加班費~股東的薪水就是員工的薪水參與經營與工作人員,可以在要求一份分紅~比如五個股東~一個沒參與工作~簡單就是分六份~多一份四個人分~最後~有幾個股東共同打拼~也應該互排休假時間~不然換來的只有被操壞的身體~錢在多都沒命花~
增加員工福利: 多的錢可以出國旅遊(錢少去東南亞,一般可以去歐美,如果真的太多還可以去南極),辦尾牙,三節禮品,各種補助每天辦員工晚餐/消夜,然後去吃大餐交通補助(基本油錢,進階保養┼里程折舊),通訊費補助,每年換手機每季作一件漂亮的制服,外加配件(手錶)等要搞到年年打平有沒有這麼困難的呀?
jojojames15 wrote:其實這個問題問過很多...(恕刪) 這個問題很簡單....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法中並沒有要求..股東紅利一定要按月發..可以改成每一年度發放一次並可以要求保留一定比例 當作轉投資跟虧損之用..這額度 是全年總盈餘10%,這個只要出席股東超過一半同意就可以...公司紅利 可以分成 員工紅利 跟股東紅利...法律是這樣規定當公司有盈餘時..得提撥紅利給員工.這個員工 並不是指全體員工...你懂嗎...所以股東只能領一次 紅利...所以 你門股東又是員工 可以領 兩份紅利 你們知道嗎...建議妳們可以將盈餘分成 兩部分...一個股東紅利 一個員工紅利 這樣子 那個不做事股東 應該只能分到 全部紅利 的一部分這個一半 還要跟所有股東去分我給你的建議是這樣對員工來說 你只要有發薪水就是合法 在法律的範圍內 就是對對股東來說 如果有盈餘只要給紅利就好..紅利多跟少 是跟所有股東去一起分配然後 可以一年 開個5次 到十次 股東會...討論營運計畫...如果他不來 可以直接進行增資 或是 減資或是 其他投資計畫....只要做好會議紀錄 就好 每次開會 可以選在 平常時間 下午兩點...可以開個 幾分鐘就好...地點可以選在自己店裡...要開那個會 那個題目 可以自己定...當然股東開會 也可以領取車馬費阿....如果妳們願意 一定可以拿比他多更多....就這樣 ...jojojames15 wrote:其實這個問題問過很...(恕刪)
個人建議採取一個比較折衷的方法.通知他你們要召開股東大會.時間以你們的方便為主,最好是你們工作完的時間.要留個通知過他的證據.他來不來隨他.股東大會內容也很簡單,只討論一件事.他的行為對你們這些在店裡付出的人不公平,因此要修改公司的章程.在公司工作的人每人每月付給薪金若干,剩下的才依股分分配紅利.至於這個薪水訂多少剩下怎麼分就你們留下的幾個事先講好,大會只是走個過場.最後留下會議及投票紀錄保護你們自己.或許有點麻煩,不過比較安全吧.
jojojames15 wrote:其實這個問題問過很...(恕刪) 說實在的你的後續的解決方式有點奇怪,當初是因為所有股東都付出同等勞務,所以大家協議不支付薪水,只分紅,這樣只要勞務分配大家沒意見就ok了。現在即然他有請假,但當初又沒說好每個人月薪多少,就沒有扣錢的依據,那也就沒辦法處理。但後來同意他不付出勞務只分紅,那其它有勞務的股東就要支薪才合理,因為這時的股東是同時有員工的身分,不能用平分的方式。現在解套的方式就是開股東大會,制定薪資制度,可以算出某個金額,把帳面上做到虧本,慢慢侵蝕他的本金,同時跟他談退股,不退就是虧到帳面倒閉後重整,剩下的股東再重新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