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酒駕逃逸自撞身亡,警察判賠192萬!誰敢當警察??

奇怪了,沒心虛幹麻跑給警察追??
雖然說死者為大,
但這傢伙我想很可能有問題。

法官這樣判,我看全台灣的警察都收起來好了,
節省納稅人的錢。。。。

反正這判例一出,
遇到臨檢只要跑就好,警察也不敢追。
公職補習班還是有一堆人在報警察特考班,
大家都知道是個爛坑,但又找不到好的工作
對比一下這個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09/570770

勸過不要酒駕不聽 男子被移送送辦

無業的林姓男子(62歲)8日晚間7時40分許,在大甲區經國路上一家超商內喝一瓶藥酒後,要騎機車返回四百公尺遠的住處,正好被前往超商簽巡邏箱的大甲交通分隊警網看見,林男在超商喝完酒起身離開的畫面都被警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交通分隊詹子瑩將林男叫回,提醒林男喝酒不要騎機車,應在旁休息,通知親友接送或走路回家,林男就在超商旁等候,警方離開繼續巡邏勤務。

不過,當警網於7時50分許,經過大甲區順帆路時,看到一個身影很像林男的機車騎士,車行速度超慢,於是上前將人車攔下果真是他,林男說他沒有喝多少,他想回家不等了才冒險騎車,經酒測其酒測有0.40毫克,已經超過法定標準於是將他帶回偵辦;警方發現林男已有一次酒駕記錄,他亦供稱,他再騎一百多公尺就到家,直呼倒楣!警方偵訊後今早將他送辦。(孫義方/台中報導)


警察勸阻
決心要酒駕的人就不會酒駕了嗎?

還是看到這種狀況警察就要在店門口擋人不讓他開車
其他勤務都不用上等到計程車或是家人朋友來載?


自己被警察攔查不停硬要跑怪誰?
家屬也很厲害

李妻與4名子女控訴警方,指警方尾隨追車,壓迫可能有酒駕、但尚未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人,使人驚慌失措出現違規反應,並向法院聲請國賠。
(節錄中國時報)

原來酒駕不算違反交通規則....



話說法官能不能示範一下
酒駕沒有攔查做酒測
如何逕行舉發?

rs7200 wrote:
在發現酒駕時,警方應該拿出兒歌三百首

大推~
以後員警應該雖身攜帶"兒歌三百首"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intercgw wrote:
他們是讓該民眾開始駕駛後才開始從後追逐要取締
而非直接制止
考量因果關係後才有要國賠,所以喝酒有錯,可制止沒制止也有錯...(恕刪)


喝酒後走路違法嗎?
沒違法警察是要制止什麼?
當然是等他上了車,有「駕駛」行為後,才能依法加以取締。

現實情況下你先去制止,那個酒醉者一定說好好好,我酒後不會開車,我是好國民,
之後照樣開啦,
樓上已經有網友貼出實例了。

歡迎光臨https://500px.com/ddcat
恐龍法官+1

酒駕就不對了~~~還申請國賠~~~
恐龍法官X100


飛翔的魚 wrote:
當天警方尾追,李男最高車速達115公里,加上天雨,視線差,警方以高速尾追可預見發生意外的風險,認為警方手段與目的顯不相當,而警方尾追與李男死亡有相當因果。

這是白癡邏輯。
警察高速追,自己的安全風險自己負責。
酒駕犯高速逃,自己的風險也要自己負責,
警察可沒逼他不能減速停車,
憑什麼要警察負責?
這法官連一點邏輯觀念都沒有,沒資格當法官。

至於前半段說警察應該阻止他酒駕,不該等著抓他。
如果警察都是這樣做的,
「當場」酒駕應該會少很多,
但是警察離開後,酒駕依舊,
不會有任何人得到教訓,酒駕情況不會改善。
直接抓了才有嚇阻效果。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看到這棟樓護航酒駕者的嘴臉, 台灣還真的是鬼島無誤
三爽mobile01
我只是想說警察當時就是有工作錄音做被做為呈堂證供

而且內容是蓄意等身故者開車後才開始尾隨取締

這些因果關係才讓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

實務上身故的民眾一上車就可以取締或制止了,不需要追逐的

就算制止失敗再去飛車追逐致死,警察該做的也都做了

家屬也是拿著這一點猛打的

就像如果有報案民眾要跳河跳樓了,警消一定是當下採取讓傷亡最小的預防措施

然後針對民眾的危險行為處罰

而不是有人報案,先說跳了沒,死了沒,還沒?那就沒事報什麼案

討論事情可以理智一點

不是只有黑白

無論如何都不該酒駕的害人害己

但如部分網友只是想凸顯司法無能,或是想找情緒出口

那我也沒話說



純粹只是覺得,會酒後開車的人,怎樣勸都沒用,
就算當下勸阻成功了,等警察走了,還不是一股腦的自己開車離開。

還是說警察須要好心到問你住哪裡,專車接送載回家。
這樣也太浪費公帑了吧!!!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