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小棕熊 wrote:
不負責的人以被害身份...(恕刪)
講話真不客氣呿~
不知道是誰倒楣吼?!
樓主下次談話記得錄音
然後告訴勞工局~~老闆沒有幫你加保
如果你朋友願意作證應該......(挖馬恩災啦
不肖雇主能縱容?
雖然我不知道你能不能贏~但最起碼要做到"不要姑息"。

jordan29910719 wrote:
感謝大家的意見!
今天在跟勞工局通過電話確認即使沒有勞保等證明,仍可提出勞資爭議後,跟老闆道歉並表明希望能領到全部的薪水,不然只好尋求勞工局協助
老闆表示會在禮拜五將錢匯給我
希望這次真的能如期領到完整的薪資,讓事情簡單和平的結束…
我知道自己工作上有疏失,因此也願意跟公司、跟老闆道歉
當初被拖薪水時是想說該公司也不算小,應該不至於不給員工薪水,可能是老闆事情比較多忘記了…
再加上我原本就有兩份工作,靠另一份工作的薪水也還可以應付生活開銷,就沒有一直跟公司催錢
這次真的學到教訓了…
至於檢舉公司的部份,我想如果能順利拿回完整薪資的話就算了…給老闆、給自己留一點情面,大家好來好去
再次感謝各位的幫忙!
謝謝!...(恕刪)
又過10天了,最後是有沒有拿到薪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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