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上完104年補假疑義的人資課,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1.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規定修訂補假辦法後,104年人事行政局公佈之行事曆休假日為116天。
2. 採用雙週84調移工時者,如我司調整為週休二日,再加上1/2及5/1這兩天未移動的假,104年休假日為111天,比雙週84工時休假日110天多1天,所以要扣1天的薪水或休假。基本上我們的排法是依人事行政局行事曆,但是由於今年公務人員休假被週六、週日吃掉了很多天,所以政府二話不說馬上就修法自肥,如果援用的話亦無不可,反正超出110天的休假日還是得扣薪或扣假抵充...但多數人應該都會選擇付錢放假。
3. 如殘殘連1/2都不給放,那104年正好是調移休假110天。
雙週84工時休假110天算法:
52個星期日有52天 + 52*6H/8=39天 + 19個勞基法假日 = 110天
52*6H是指雙週84H=每週42H,一般採週一~週五上8H,8H*5=40H,剩下的週六8H-沒上的2H=6H,每週有6H時數要休假,有52週,所以就是52*6H=312H,312H/每天標準工時8H=39天
我原本誤解了勞動部5/21發布的補假說明,誤以為政府要「多」送假期給勞工,後來搞清楚之後才知道,那只適用「無週休二日調移工時」的企業,我擦...採用調移週休二日工時的根本沒用。
結果我將全年休假117天(公務員116天+勞動節1天)的超爽行事曆送了出去,可惜差點就過關了...殘念。
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
生活的意義,在養活宇宙繼起之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