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18 wrote:有良心的老闆頂多給你兩百萬...(恕刪) 前陣子有個女的下班後主管繼續Line她工作,後來真的被操死了,法院也判定過勞死,罰該公司"2萬元"!過勞死的罰款是2萬到20萬還是30萬的,法院判最輕的(賣紅茶的之前也賠幾萬而已)!重點是這法律只會對公司判罰金(還罰很少那種),不會對該公司的失職或說加害人員進行任何判刑!賣紅茶的我記憶中是被判3萬-6萬之間,這家判2萬,講難聽的公司省下來的加班費都遠遠不只這些了,公司老闆或主管都不會有人被判刑,誰會怕?
great943286 wrote:貨真的比人還重要????...(恕刪) 貨當然比人重要但貨不比人命重要如果要這樣上綱,那當然樓主這樣說是對的但如果平心而論你很辛苦,但公司有給你薪水,合不合理另當別論但貨是各位是大眾的或要保持良好狀態我們公司的所有耗材和備品也是一整天吹冷氣因為要保持最好的環境和濕度為了貨品而言,這是非常正常的
我教你一招最簡單的。就是你上班中暑暈倒,送進醫院。然後找律師,找勞工局。政府有什麼補助也去申請。能告多少盡量告。能凹多少盡量凹。告到最後,公司就會乖乖裝冷氣嗎?錯!最後公司會選擇花大錢請你辭職。你還是有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