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shin wrote:
在勞安法裡面,雇主應...(恕刪)
職安法可以被你曲解成這樣,不簡單這如果申訴勞安我一定打槍樓主,順便洗樓主的臉
如果雇主扣錢的事實產生,申訴才有用,就直接申訴薪資未全額給付。
不過雇主可大大方方的不給年終獎金,取消全部恩惠性獎勵,取消這些雇主無違法之虞。
雇主可以從勞基法規定合法部分下手。
很多事情是可以談的,13年的年車輛的剩餘價值連50萬都不到。
當然要玩死雇主也是可以方法很多,不過只能說你這樣去申訴,還沒扣錢之前法律上一定是勞資爭議事項。
超級小小強 wrote:
前陣子出差的途中,在高速公路上壓到散落的破輪胎
前輪爆胎導致最後車子失控擦撞護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