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千錯萬錯都是基層的錯...補充敘述


瘋狂俾斯麥 wrote:
我媽媽今年61歲了,...(恕刪)


選舉快到了

投書給:蘋果、台北市議員、兩位台北市長候選人

絕對馬上會幫您處理,順便給大家參考一下,解決問題的成效差多少
別跟豬打架,得不到好處還會弄的一身臭
不管在哪裡
出事情一定事底下的人有事
這就是社會

看開點吧!!

另外管制區有他的規定
雖然航警不通情理
但這是他責任
你想如果出事情誰倒楣

整件事我覺得事組長有錯


找親戚組團在航廈拉白布條、找議員、找蘋果。
選舉快到了,
很多政治人物會找舞台上鏡頭。
不了解"盜"在哪?上級給的他的卡,未告而取謂之盜.現在台灣的法都是自行解釋,有能力的叫"行政疏失"

瘋狂俾斯麥 wrote:
我媽媽今年61歲了,...(恕刪)


把故事整理好 投書到蘋果日報
就算不能續職 也弄給航警換去指揮交通..
土城加藤鷹

isohera wrote:
就算不能續職 也弄給航警換去指揮交通..恕刪)


弄錯重點了吧..航警有他的公權力
那是不是變相逼迫航警以後都便宜行事..多做多錯

外包公司的責任呢??建議先諮詢勞工局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

事發地點位於管制區域前,所以一定有監視畫面

事發時間約為早上六點多,正好是早晚班交接上班的時間,我媽正好準備下班,組長臨時指派我媽去處理請問她能說不嗎?

從六點多開始我媽被帶到航警局作筆錄一直作到將近10點,筆錄內容一改再改,從一開始的過失誤闖改到最後的蓄意闖入!為什麼?

昨天我媽媽有打電話請立委幫忙,立委助理回電說照章處理,工作証由航警扣留三個月,而且還說我媽媽犯後態度惡劣.........唉…怎麼連服務業客訴大絕這裡也有呢
拾痕傳處夢拾痕.多少傷心多少恨. 今生來世共相守.只怕醒時雲更深.
插旗

期待上報看後續!

1515151515
瘋狂俾斯麥 wrote: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事發...(恕刪)


航警沒錯
這點你找誰都沒用

從描述看,有問題的是令堂和組長
明知要進入管制區
還拿別人的證件進出
加上又是現行犯
根本就是直接給人抓
而且從組長的說法 根本就是一開始就知道權限不夠
還知法犯法的交換證件
罪加一等...

如果真是組長的要求
當下拒絕就好了
又何必要拿別人的證件呢?
講無法拒絕太誇張了,都是領薪水的,何必賣命到這種程度...

建議直接申訴組長就好
跟公司要求相關補償吧
有筆錄剛好當證據
直接上勞工局控訴公司吧
部下的功勞歸上司、上司的失敗是部下的責任,不只是銀行,其實這種事到處都有.....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