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guitar wrote:我今年5月26日進到...(恕刪) 不作的最大尾= ="就算你走人.老闆嗆東嗆西的也不敢真的拿你怎樣.因為死的會是他以前某位老闆也是這種做法.我直接開條件:薪水兩倍.作的事情一樣!當然他沒答應.還加嗆一堆.我也不甩他直接回:{你是要我拆了這裡還是讓我走或是答應我的條件?挑一個!等我抽完煙我要答案!沒答案我就拆了這裡!}結局是我平安離開
youngguitar wrote:因為我怕如果不照他的做就離職會被告惡意離職,所以不知到要不要直接走 換成老闆要你走的時候老闆會說這是試用期....現在.馬上.給我離開用堅決的態度...跟老闆說我只做到星期五...有這麼難嗎?!不要用哪種扭扭捏捏...預拒還迎的說話態度人家都要硬上了...你還在說..不要啊!我怕痛~~~最後就被前後硬上了你如過因為害怕而繼續按照老闆的劇本走你早晚屁股翹高...趴在地上..哭著跟老闆說..放我走吧~~~說清楚...時間到..就走!!
把信發出去,順便CC給自己,在不行就親自寫信掛號給老闆收,信中內容就交代要交接明細,有東西就留在硬碟裡,至於他要不要交接是他的事.屁一堆,重點是你能要到你想要的東西嗎,沒有的話,十天時間一到就閃人,都做不到的話,就不用怨了,吞下去繼續做牛做馬
有時候工作不適應. 你就和老闆說,做到這週.老闆說: 好 !不過第一次看過,你就做到禮拜五離職吧.老闆說: 還不行 !從這樣看就知道.上面的是大公司,下面是小公司.要是我的話,他用安慰的態度.你可以做到這個月結束.(還是看個人吧? 如果太累就直接離開)如果對方是用不好的態度. 說不行!之類..禮拜五結束,直接離開.而且對方如果不給薪.準備提告像我也是阿,前陣子和老闆說.要離職.他就答應了但沒有給薪,老闆給我態度就是.未做滿一個月...不給薪而且提告,要針對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