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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不到一個月想離職,老闆卻不放人

勞基法先去看一下離職程序
照勞基法來
有提前告知就可以了

妳管他有沒有交接
交接找人來,沒人是他家的事情
時間到就閃人,公司濫待在那做啥


youngguitar wrote:
我今年5月26日進到...(恕刪)

youngguitar wrote:
我今年5月26日進到...(恕刪)

不作的最大尾= ="
就算你走人.老闆嗆東嗆西的也不敢真的拿你怎樣.因為死的會是他

以前某位老闆也是這種做法.我直接開條件:
薪水兩倍.作的事情一樣!
當然他沒答應.還加嗆一堆.我也不甩他直接回:
{你是要我拆了這裡還是讓我走或是答應我的條件?挑一個!
等我抽完煙我要答案!沒答案我就拆了這裡!}

結局是我平安離開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建議手機電由傳老闆在離職比較保險一點

youngguitar wrote:
因為我怕如果不照他的做就離職會被告惡意離職,所以不知到要不要直接走


換成老闆要你走的時候
老闆會說這是試用期....現在.馬上.給我離開

用堅決的態度...跟老闆說我只做到星期五...有這麼難嗎?!
不要用哪種扭扭捏捏...預拒還迎的說話態度
人家都要硬上了...你還在說..不要啊!我怕痛~~~最後就被前後硬上了

你如過因為害怕而繼續按照老闆的劇本走
你早晚屁股翹高...趴在地上..哭著跟老闆說..放我走吧~~~

說清楚...時間到..就走!!
把信發出去,順便CC給自己,
在不行就親自寫信掛號給老闆收,
信中內容就交代要交接明細,
有東西就留在硬碟裡,

至於他要不要交接是他的事.
屁一堆,重點是你能要到你想要的東西嗎,
沒有的話,十天時間一到就閃人,
都做不到的話,就不用怨了,吞下去繼續做牛做馬
上班不到一個月
我還真不知道有什麼東西好交接的
三個月內都算學習期吧
直接講清楚做到哪一天就好了
沒人交接 又不是樓主你的問題~"~
公司一輩子不找人交接您就不離職了嗎...
HTC&三星=專打自家機皇使用者臉的兩大好廠商 不買嗎~?

有時候工作不適應. 你就和老闆說,做到這週.
老闆說: 好 !


不過第一次看過,你就做到禮拜五離職吧.
老闆說: 還不行 !


從這樣看就知道.
上面的是大公司,下面是小公司.


要是我的話,他用安慰的態度.
你可以做到這個月結束.

(還是看個人吧? 如果太累就直接離開)


如果對方是用不好的態度. 說不行!之類..
禮拜五結束,直接離開.


而且對方如果不給薪.

準備提告


像我也是阿,前陣子和老闆說.要離職.他就答應了

但沒有給薪,老闆給我態度就是.未做滿一個月...不給薪

而且提告,要針對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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