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enceliao wrote:
我想你也許不清楚拿回...(恕刪)
蒼穹之月 wrote:
我做了8年的採購但是...(恕刪)
看到兩位的回文真的讓我覺得台灣還有得救。
有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
但,
為什麼你們對掌權的人那麼寬容。
對於沒有權力、一路被壓著、打一路想要提出事實的人這樣嚴苛。這什麼社會。
我待的是私人企業又不是公家機關,我又不受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管制。
遠雄被關葉世文被收押關我甚麼事情?
你舉這例子不就剛好打了台灣企業老闆一巴掌嗎?
貪都是老闆在貪,幹嘛為難小小的採購?
刑法背信罪也不是公訴罪,球員裁判觀眾都是我的人。
話說蒼穹大您說會被廠商牽著走,可以請問是怎麼操作的嗎?
大不了魚死網破大家都沒得做。
在私人企業目前我沒遇過這種情況,還請您不吝分享。

另外我不明白,正當錢為什麼要跟別人說。
我每個月的薪水也是正當錢,但我就不會跟我同事說,我同事也不會跟我說。
請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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